公示: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表时间:2022-04-27 阅读次数:2085
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谈跃宁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表 人:
建设(编制)单位: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13182974095
邮编: 211161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飞鹰路28号
表一 项目基本概况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原辅料消耗、工艺流程及变动情况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28号,成立于1992年02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警用保安器械、智能指纹保密柜、枪柜、金属制品、货架、保险箱的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厂房租赁及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履行了“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并于2006年12月30日取得了江宁区环保局审批意见。该项目占地面积12309.71m2,建筑面积12436.16m2,包括3座生产厂房及门卫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0台指纹保险箱及10000台指纹保险柜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09年12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环开验[2010]002),目前正常运行。 企业于2017年2月履行了“安保器材产品生产厂区项目”的环评手续,并于2017年3月15日取得了江宁区环保局审批意见。该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北侧预留空地上新建1栋4层厂房,建筑面积6221.98m2,厂房建成后,企业拟将现有项目中的装配生产线及库房调整至新建厂房内,生产工艺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目前该项目厂房已建,装配生产线及库房保持原状未变。 本项目在原保安器材生产线基础上,通过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对原有保安器材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以期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本次技改完成后,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的产能维持不变。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南京银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编制完成,并于2021年7月7日取得了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宁环(江)建【2021】38号)。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规定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受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监测方案,并于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页22日对项目中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了现场监测。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环评及审批意见对该工程同步建设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对照检查,在查阅了相关环评报告表、批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监测结果和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表。 2、工程建设情况 (1)地理位置及平面图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28号,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东侧为海客瑞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南侧隔飞鹰路为南京艺工电工设备有限公司,西侧隔景明大街为预留工业用地,北侧为南京盈科制木木业有限公司,项目300米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周围概况见附图2。 本项目占地面积12308.54平方米,建筑面积6221.98平方米,其中:西南侧设有出入口,出入口处设有门卫房,办公区位于厂区西南侧,设有会议室、办公室、食堂等。厂区从西南至东北依次为喷塑区、机械加工区和前处理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2)项目建设内容 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28号的厂房建设“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保安器材生产,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共有员工56人,一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50天,全年共计2000小时。本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项目产品名称及产量见表2-1,工程设计和实际建设内容见表2-2,项目所用设备见表2-3。 表2-1 项目产品名称及产量一览表
表2-2 项目工程设计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2-3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4。
表2-4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2)水平衡 本次改建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为脱脂和硅烷一体化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通过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江宁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 脱脂及硅烷一体化设备将半成品依次进行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处理,生产过程中脱脂及硅烷化设备中,脱脂剂与水按照1:20、转化剂与水按照1:30进行配比定期添加,使用后定期排放,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脱脂剂和转化剂配比用水70t/a,此部分水定时添加,废液半年排放一次,每次排放量约为6t,则废液排放量约为12t/a,此部分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脂和硅烷一体化共有4个清洗水槽,有效容积为2m³,清洗槽废水约10天更换一次,每年更换约25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200t/a,清洗用水损耗按20%计,则清洗水用量约为250t/a,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600mg/L、SS300 mg/L、石油类100mg/L。企业拟自建污水处理站,硅烷一体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江宁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长江。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改建后全厂水平衡图见图2-2。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图2-2 改建后全厂水平衡图(单位:t/a) 三、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工艺流程: 本次改建原保安器材生产线基础上,通过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对原有保安器材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以期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 改建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图见图2-2。
图2-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工艺流程说明: (1)外购钢材经过冲压和折弯后经过组装成为半成品,冲压和折弯过程中产生少量钢材边角料S1、S2。 (2)机加工后的工件需使用铜铁焊丝进行简单的焊接组装,焊接过程有焊烟G1及废焊料S3产生。 (3)采用脱脂及硅烷一体化设备将半成品依次进行水洗—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处理,生产过程中脱脂及硅烷化设备中,脱脂剂与水按照1:20、转化剂与水按照1:30进行配比定期添加,使用后定期排放,该过程产生水洗废水W1、S4。 (4)表面干净的工件被输送至喷粉室进行表面喷涂。本项目采用静电喷涂,喷出的塑粉大多附着于工件表面,少部分经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后排放,该过程中产生喷粉废气G2、塑粉沉渣S5。 (5)完成喷涂的工件进入烘干通道内在200℃温度下进行固化烘干,烘干过程使用天然气烘干炉,天然气使用量为120m³/h。该过程产生烘干废气G3、天然气燃烧废气G4。 (6)固化后的工件自然冷却后下件,进行简单装配为成品后入库待售,装配包装过程产生少量包装废物S6。 3、主要产污环节: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脱脂及硅烷化过程水洗废水(W1)的产生。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焊接废气G1、喷塑废气G2、烘干废气G3、燃料废气G4。 噪声:本项目主要为冲床、剪板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量钢材边角料S1、S2、废焊料S3、塑粉沉渣S5、包装废物S6。 四、项目建设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要求与《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第一条及其附件一中的《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原环评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表2-5 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判定表
依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第三条:建设项目存在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故本次验收项目发生的变动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水产生及防治措施: 本次改建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为脱脂和硅烷一体化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通过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江宁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长江。 本项目主要废水来源、污染因子、处置方式及排放去向见表3-1。 表3-1 主要废水来源、污染因子、处置方式及排放去向
2、废气产生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气中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天然气加热器燃烧废气产生的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 本项目喷塑废气(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回收装置和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未被捕集的喷塑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塑粉固化废气与天然气热风炉废气在烘道口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处理达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流向图见图3-2;主要废气来源、污染因子、处置方式及排放去向见表3-3。
图3-2 废气排放流向图
表3-3 主要废气来源、污染因子、治理设施及排放去向
3、噪声产生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剪板机、空压机、风机等运行设备,其噪声强一般在80~90dB(A)之间,针对不同的噪声特点,本项目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采用低噪设备进行生产、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尽可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产生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外售,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具体见下表3-3。 表3-3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其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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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表3-4 项目环保设施环评设计、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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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流程汇总和监测布点图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物处理措施汇总见表3-6,监测布点详见图3-7。 表3-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处理措施汇总表
图3-7监测布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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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环评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项目现有厂区用地属于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厂区用地属于允许建设用地,本项目在现址临时建设是可行的。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飞鹰路28号。你公司于2006年12月履行了“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于2009年12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环开验[2010]002),2017年3月取得“安保器材产品生产区项目”环评批复,未建设。该项目拟投资150万元,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对原有安保器材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的生产能力维持不变。根据《报告表》结论及建议,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运行以及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滨江污水厂集中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5-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标准。 2、该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塑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烘干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 3、该项目应采用有效地减震隔音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相关规定,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按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庋,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该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完成环保专项验收。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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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评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表4-1 环评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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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监测分析方法 表5-1 监测分析方法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 三、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控制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大气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 四、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五、监测单位及监测人员 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并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 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经过校准。 |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此次竣工验收监测是对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对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以检查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和预期效果,并评价其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期间工况稳定,工况已达93%。 表6-1 验收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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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2022年03月21日~2022年03月22日对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运行,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已达到设计规模90%,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7-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统计表
二、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报告监测数据引用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Y202203007)。 1、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2022年03月20日~2022年03月22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口中pH值、COD、SS、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的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氨氮、总氮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 表7-2 废水监测结果
2、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2022年03月21日~2022年03月22日,本项目废气处理设备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江苏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及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1;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TSP)排放浓度均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 表7-3 1#烘干固化废气排气筒进口监测结果
表7-4 1#烘干固化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 表7-5 2#喷塑废气排气筒1#进口监测结果
表7-6 2#喷塑废气排气筒2#进口监测结果
表7-7 2#喷塑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
表7-8 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一览表
表7-9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7-10 厂界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3、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2日,本项目噪声设备运行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昼间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7-11 噪声监测结果
三、环保检查结果 表7-12 环保检查结果一览表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以实际运行后的排污量及监测浓度来计算污染物总量。 表7-13污染物总量表(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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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1、工况 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2日对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正常,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况达到90%,符合三同时验收监测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江宁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长江。接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2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的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其中TP、NH3-N、TN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中表1B等级标准。 3、废气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气中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天然气加热器燃烧废气产生的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 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2日,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江苏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及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1;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TSP)排放浓度均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剪板机、空压机、风机等运行设备,其噪声强一般在80~90dB(A)之间,针对不同的噪声特点,本项目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采用低噪设备进行生产、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尽可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2日,本项目噪声设备运行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昼间及夜间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或者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南京乾鼎长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所有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 6、总量核算 本项目废气总量核算结果: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0158t/a、非甲烷总烃0.013t/a,氮氧化物0.035t/a,其余污染因子均未检出;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达标。因此,大气污染物未超出环评及批复核定总量。水污染物COD 0.0092t/a,悬浮物0.0056t/a,动植物油0.00002t/a。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零排放。 通过对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地勘察,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均已建成,落实了“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工程的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情况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述不得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7、建议 (1)建立、健全长效的环境管理机制,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现场管理,做好各项台账记录。 |
附图1
附图2
附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