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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表时间:2022-04-27 阅读次数:1631

 

 

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04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谈跃宁

    :      

   

 

 

 

 

 

 

 

 

 

建设编制单位: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13182974095

邮编: 211161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飞鹰路28

 

 

 


表一 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R  改扩建£   技改R 

建设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飞鹰28

主要产品名称

指纹保险箱指纹保险柜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

环评时间

20216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南京银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宁环()建【202138 

审批时间

20217 7

开工建设时间

20213

调试时间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2321日~2022322

投资总概算

(万元)

200

环保投资概算(万元)

50

比例(%

25

实际总投资

(万元)

25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90

比例(%

36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515日);

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6、《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

7、《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

8、《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9、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12);

10、《关于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宁环()建【202138202177)。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江宁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长江。接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见表1-1

1-1  污染物排放标准(mg/LpH为无量纲)

项目

接管标准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pH

6 ~ 9

6 ~ 9

COD

500

50

SS

400

10

NH3-N

45

58

TP

8

0.5

TN

70

15

石油类

20

1

动植物油

100

1

标准来源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B等级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2、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料废气,喷塑产生的颗粒物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表3 中相应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烘干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 1中排放限制。具体排放标准详见表3-1、表3-2、表3-3。

 

3-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排放限值

mg/m³)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监控位置

浓度

1

NMHC

60

3

边界外浓度最高点

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表3 中相应排放限值

2

颗粒物

20

1

0.5

3-2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风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1 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3  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制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来源

1

颗粒物

2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 1中排放限制

2

二氧化硫

80

3

氮氧化物

180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1

3-1  厂界噪声标准

3

65 dB(A)

55 dB(A)

 

4、固废贮存标准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原辅料消耗、工艺流程及变动情况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28成立于19920218经营范围包括警用保安器械、智能指纹保密柜、枪柜、金属制品、货架、保险箱的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厂房租赁及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12月履行了“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并于20061230日取得了江宁区环保局审批意见。该项目占地面积12309.71m2,建筑面积12436.16m2,包括3座生产厂房及门卫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0台指纹保险箱及10000台指纹保险柜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0912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环开验[2010]002),目前正常运行。

企业于20172月履行了“安保器材产品生产厂区项目”的环评手续,并于2017315日取得了江宁区环保局审批意见。该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北侧预留空地上新建14层厂房,建筑面积6221.98m2,厂房建成后,企业拟将现有项目中的装配生产线及库房调整至新建厂房内,生产工艺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目前该项目厂房建,装配生产线及库房保持原状未变。

本项目在原保安器材生产线基础上,通过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对原有保安器材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以期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本次技改完成后,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的产能维持不变。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南京银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6编制完成,并于202177日取得了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宁环()建【202138)。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规定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受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监测方案,20220321日至20220322对项目中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进行了现场监测。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环评及审批意见对该工程同步建设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对照检查,在查阅了相关环评报告表、批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监测结果和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表。

2、工程建设情况

1)地理位置及平面图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28号,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东侧为海客瑞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南侧隔飞鹰路为南京艺工电工设备有限公司,西侧隔景明大街为预留工业用地,北侧为南京盈科制木木业有限公司项目300米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周围概况见附图2

本项目地面积12308.54方米,建筑面积6221.98平方米,其中:西南侧设有出入口,出入口处设有门卫房,办公区位于厂区西南侧,设有会议室、办公室、食堂等。厂区从西南至东北依次为喷塑区、机械加工区和前处理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2)项目建设内容

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28的厂房建设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保安器材生产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共有员工56人,一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50天,全年共计2000小时。本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项目产品名称及产量见表2-1工程设计和实际建设内容见2-2,项目所用设备见表2-3

2-1 项目产品名称及产量一览表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环评设计产能

实际产能

实际建设情况

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指纹保险箱

30000/

30000/

与环评一致

指纹保险柜

10000/

10000/

与环评一致

 

 

 

 

 

2-2 项目工程设计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

环评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

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公用工程

本项目新增供水350t/a,依托市政供水管网供水

本项目新增供水350t/a,依托市政供水管网供水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排水

本项目新增排水200t/a,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后排入污水管网接入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新增排水200t/a,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后排入污水管网接入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供电

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年用电量约10万千瓦时/

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年用电量约10万千瓦时/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供热

天然气120m³/h

天然气120m³/h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环保工程

生活污水

化粪池

化粪池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食堂废水

隔油池

隔油池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生产废水

新增污水处理站

新增污水处理站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废气

焊接废气

新增1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新增1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喷塑废气

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回收装置+15m排气筒(2#

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回收装置+15m排气筒(2#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烘干、

燃料废气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1#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1#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噪声

噪声防治工程

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局,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固废

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弃物仓库20平方米

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弃物仓库20平方米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2-3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环评设计数量

实际建设数量

备注

1

激光切割机

3

3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2

剪板机

4

4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3

折弯机

8

8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4

冲床

10

10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5

拉伸机

1

1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6

焊机

21

21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7

开平机

1

1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8

牛头刨

0

0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9

钻床

3

3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0

空压机

1

1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1

硅烷化流水线

1

1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2

喷塑流水线

1

1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3

空气过滤器

1

1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4

烧写器

0

0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5

仿真器

0

0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6

频谱仪

0

0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7

示波器

0

0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8

行吊

1

1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19

叉车

4

4

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4

 

2-4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环评设计年用量

实际年用量

备注

1

钢板

/年

2500

2500

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

2

塑粉

/年

34

34

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

3

无磷脱脂剂

/年

2

2

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

4

无磷转化剂

/年

1

1

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

5

焊丝

/年

0.5

0.5

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

6

天然气

m³/年

19.2万

19.2万

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

2)水平衡

本次改建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为脱脂和硅烷一体化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通过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江宁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

脱脂及硅烷一体化设备将半成品依次进行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处理,生产过程中脱脂及硅烷化设备中,脱脂剂与水按照120、转化剂与水按照130进行配比定期添加,使用后定期排放,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脱脂剂和转化剂配比用水70t/a,此部分水定时添加,废液半年排放一次,每次排放量约为6t,则废液排放量约为12t/a,此部分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脂和硅烷一体化共有4个清洗水槽,有效容积为2m³,清洗槽废水约10天更换一次,每年更换约25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200t/a,清洗用水损耗按20%计,则清洗水用量约为250t/a,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600mg/LSS300 mg/L、石油类100mg/L。企业拟自建污水处理站,硅烷一体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江宁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长江。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改建后全厂水平衡图见图2-2

       

 

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2-2 改建后全厂水平衡图(单位:t/a

三、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工艺流程:

本次改建原保安器材生产线基础上,通过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对原有保安器材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以期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

改建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图见图2-2

 

2-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工艺流程说明:

1)外购钢材经过冲压和折弯后经过组装成为半成品,冲压和折弯过程中产生少量钢材边角料S1S2

2)机加工后的工件需使用铜铁焊丝进行简单的焊接组装,焊接过程有焊烟G1及废焊料S3产生。

3)采用脱脂及硅烷一体化设备将半成品依次进行水洗—脱脂—水洗—硅烷化—水洗处理,生产过程中脱脂及硅烷化设备中,脱脂剂与水按照120、转化剂与水按照130进行配比定期添加,使用后定期排放,该过程产生水洗废水W1S4

4)表面干净的工件被输送至喷粉室进行表面喷涂。本项目采用静电喷涂,喷出的塑粉大多附着于工件表面,少部分经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后排放,该过程中产生喷粉废气G2、塑粉沉渣S5

5)完成喷涂的工件进入烘干通道内在200℃温度下进行固化烘干,烘干过程使用天然气烘干炉,天然气使用量为120m³/h。该过程产生烘干废气G3、天然气燃烧废气G4

6)固化后的工件自然冷却后下件,进行简单装配为成品后入库待售,装配包装过程产生少量包装废物S6

3、主要产污环节: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脱脂及硅烷化过程水洗废水(W1)的产生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焊接废气G1、喷塑废气G2、烘干废气G3、燃料废气G4

噪声:本项目主要为冲床、剪板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量钢材边角料S1S2废焊料S3塑粉沉渣S5包装废物S6

四、项目建设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要求与《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第一条及其附件一中的《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环评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2-5  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判定表

类别

序号

苏环办[2015]256号文规定(其他工业类)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变动

1

主要产品品种发生变化

项目主要产品品种未发生变化

规模变动

2

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项目生产能力未发生变化

3

配套的仓储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环境风险大的物品)总储存容量增加30%及以上

不涉及

4

新增生产装置,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原有生产装置规模增加30%及以上,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项目未新增生产装置;原有生产装置规模未增加

地点变动

5

项目重新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未变化

6

在原厂址内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或生产装置发生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

未调整

7

防护距离边界发生变化并新增了敏感点。

未发生变化

8

厂外管线路由调整,穿越新的环境敏感区;在现有环境敏感区内路由发生变动且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显著增大。

不涉及

生产工艺变动

9

主要生产装置类型、主要原辅材料类型、主要燃料类型、以及其他生产工艺和技术调整且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本项目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对原有保安器材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以期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燃料由柴油替换为天然气,该变动未导致污染物排放范围及强度显著增加,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保护措施变动

10

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规模、处置去向、排放形式等调整,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范围或强度增加;其他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增大的环保措施变动。

本项目新增一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喷塑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回收装置和滤芯回收装置处理;烘干废气、燃料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新增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脱脂硅烷化清洗废水该变化并未导致污染物排放范围及强度显著增加,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依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第三条:建设项目存在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故本次验收项目发生的变动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水产生及防治措施:

本次改建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为脱脂和硅烷一体化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通过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江宁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入长江。

本项目主要废水来源、污染因子、处置方式及排放去向见表3-1。

3-1  主要废水来源、污染因子、处置方式及排放去向

 

废水类别

来源

污染物

治理设施

排放去向

治理效果

生产废水

员工

PH值、CODSS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

污水处理站

接管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至长江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废气产生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气中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天然气加热器燃烧废气产生的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

本项目喷塑废气(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回收装置和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未被捕集的喷塑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塑粉固化废气与天然气热风炉废气在烘道口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处理达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流向图见图3-2;主要废气来源、污染因子、处置方式及排放去向见表3-3

3-2 废气排放流向图

 

3-3  主要废气来源、污染因子、治理设施及排放去向

污染源

编号

污染因子

治理设施

排放去向

治理效果

焊接废气

G1

颗粒物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喷塑废气

G2

颗粒物

大旋风回收装置和滤芯回收装置

气经一根15米高烟道排放(2#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烘干废气

G3

非甲烷总烃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尾气经一根15米高烟道排放(1#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燃烧废气

G4

颗粒物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

SO2

NOX

3、噪声产生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剪板机、空压机、风机等运行设备,其噪声强一般在80~90dB(A)之间,针对不同的噪声特点,项目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采用低噪设备进行生产、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尽可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产生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外售,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具体见下表3-3

3-3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其处置方式

类别

固废名称

状态

危险

类别

废物代码

环评设计量(t/a

实际产生量(t/a

处置处理方式

一般固废

除尘灰

/

/

/

0.0028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固废

污泥

HW08

900-210-08

0.224

0.224

委托南京乾鼎长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2.15

2.15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3-4  项目环保设施环评设计、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情况表

类别

环评设计治理措施

环保投资(万元)

实际建设治理措施

实际投资额(万元)

备注

废气

焊接废气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

20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

64

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喷塑废气

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回收装置+15m排气筒(2#

设备自带的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回收装置+15m排气筒(2#

烘干、

燃料废气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1#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

新增污水处理站

25

污水处理站

20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焊烟处理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1.2

污泥、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

委托南京乾鼎长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0.6

噪声防治措施

机械设备等噪声

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加强管理等

1

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加强管理等

1.2

环境管理

(机构、监测能力等)

派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日常监测委托社会监测公司

/

派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日常监测委托社会监测公司

3

环保投资

/

50

/

90

 

 

 

 

 


、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流程汇总和监测布点图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物处理措施汇总见表3-6,监测布点详见图3-7 

3-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处理措施汇总表

生产设备/

排放源

主要污染物

排放规律

处理设施

去向

环评要求

实际建设

废气

喷塑废气

颗粒物

连续运行

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回收装置

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回收装置

废气经一根15米高烟道排放(FQ-02

烘干废气

非甲烷总烃

连续运行

二级活性炭吸附

二级活性炭吸附

废气经一15米高烟道排放(FQ-01

燃料废气

颗粒物

连续运行

SO2

NOX

焊接废气

颗粒物

连续运行

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无组织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PH值、CODSS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

间歇

自建污水处理站

自建污水处理站

接管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至长江

噪声

设备噪声

噪声

连续运行

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减振措施

距离衰减

固废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除尘灰

间歇

收集后外售

收集后外售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污水处理站

污泥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委托南京乾鼎长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废气处理装置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7监测布点图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环评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项目现有厂区用地属于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厂区用地属于允许建设用地,本项目在现址临时建设是可行的。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飞鹰路28你公司于200612月履行了“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于200912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环开验[2010]002),20173月取得“安保器材产品生产区项目”环评批复,未建设。该项目拟投资150万元,新增1套喷塑流水线设备,用来替换生产线上原有喷塑流水线设备,对原有安保器材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3万台指纹保险箱、1万台指纹保险柜生物识别保安器材产品的生产能力维持不变。根据《报告表》结论及建议,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运行以及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滨江污水厂集中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5-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标准。

2、该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塑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烘干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

3、该项目应采用有效地减震隔音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相关规定,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按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庋,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该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完成环保专项验收。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环评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4-1 环评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内容

批复落实情况

备注

1

    该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滨江污水厂集中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标准。

   本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未新增职工,因此无新生活污水产生;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滨江污水厂集中处理。污水接管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标准。

已落实

2

该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塑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烘干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

  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塑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烘干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燃烧废气排放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

已落实

3

该项目应采用有效地减震隔音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采用有效地减震隔音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已落实

4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相关规定,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除尘灰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安全收集后委托委托南京乾鼎长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已落实

 

5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按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庋,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1)企业总平面布置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和安全等方面规范和规定,采取生产区域与集中办公区分离,设置明显的标志;

2)天然气管道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3)配置应急装备与应急物资,企业根据生产和运营情况正在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已落实

6

该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完成环保专项验收。

本项目建成后已按规定进行环保专项验收

已落实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分析方法

5-1  监测分析方法

分析

项目

分析方法

使用仪器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pHSX721  EQ-1-J028、水温计WQG-17 EQ-1-J053

电子天平FA1004N EQ-2-J038、电热鼓风干燥箱766-3A EQ-2-J004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UV752 EQ-2-J008EQ-2-J009

红外分光测油仪  OIL480EQ-2-J007滴定管(酸式) 25ml

明华 大流量烟尘(气)测试仪YQ3000-DEQ-1-J068EQ-1-J069EQ-1-J070

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MH1200EQ-1-J066EQ-1-J022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崂应2050EQ-1-J015EQ-1-J016

气相色谱仪 6890plus EQ-2-J017、离子色谱仪 ICS-600 EQ-2-J035

气相色谱仪 GC9790II EQ-2-J053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 EQ-1-J055、声级计校准器 AWA6022A EQ-1-J061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1901-1989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动植物油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及其修改单)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总悬浮颗粒物(TSP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二、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控制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大气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五、监测单位及监测人员

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并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

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经过校准。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此次竣工验收监测是对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对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以检查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和预期效果,并评价其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期间工况稳定,工况已达93%

6-1 验收监测内容

序号

类别

点位

污染因子

监测频次

1

废水

废水接管口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氨氮、总磷、总氮

每天4次,连续2

2

废气

有组织废气烘干废气、燃料废气1#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

每天3次,连续2

3

有组织废气喷塑废气(2#排气筒(二个进口一个出口))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每天3次,连续2

4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G1-G4

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每天3次,连续2

5

车间外1G5

非甲烷总烃

每天3次,连续2

6

噪声

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Z1-Z4

连续等效(A)声级

1次,连续2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20220321~20220322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运行,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规模90%,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7-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统计表

采样

日期

产品

设计能力

实际能力

生产负荷

0321

指纹保险箱

3/a

3/a

90%

指纹保险柜

1/a

1/a

0322

指纹保险箱

3/a

3/a

90%

指纹保险柜

1/a

1/a

二、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报告监测数据引用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Y202203007)

1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20220320~20220322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口中pH值、CODSS、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的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级标准,氨氮、总氮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  B等级标准

7-2 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点

日期

pH

无量纲

化学需氧量mg/L

氨氮

mg/L

总磷

mg/L

悬浮物

mg/L

总氮

mg/L

动植物油mg/L

石油类mg/L

废水总排口

2022.03.21

7.3

8.4℃)

45

9.08

0.99

25

10.9

0.11

0.17

7.3

8.4℃)

45

9.08

0.99

25

10.9

0.11

0.17

7.3

8.4℃)

45

9.08

0.99

25

10.9

0.11

0.17

7.3

8.4℃)

45

9.08

0.99

25

10.9

0.11

0.17

2022.03.22

7.48.2℃)

47

9.13

0.98

28

11.2

0.11

0.14

7.48.2℃)

47

9.13

0.98

28

11.2

0.11

0.14

7.48.2℃)

47

9.13

0.98

28

11.2

0.11

0.14

7.48.2℃)

47

9.13

0.98

28

11.2

0.11

0.14

日均浓度

7.4

46

9.11

0.99

27

11.1

0.11

0.16

标准

6~9

500

45

8

400

70

100

20

评价

达标

2、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20220321~20220322日,本项目废气处理设备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江苏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1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1;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TSP)排放浓度均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

7-3  1#烘干固化废气排气筒进口监测结果

污染源名称测点位置

1#废气排气筒(进口)

设备功率

/

净化器名称

/

燃料种类

天然气

排气筒高度(m)

/

测点内径(m)

ɸ=0.3

测点截面积(m2)

0.0706

生产工况

正常生产

检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2.03.21

2022.03.22

次数

1

2

3

1

2

3

烟气温度

58

58

58

58

58

58

标干流量m3/h

3493

3515

3567

3538

3500

3478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7922

7399

8078

7073

7376

6950

折算浓度(mg/m3

31688

29596

32312

28292

29504

27800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ND

ND

折算浓度(mg/m3

/

/

/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mg/m3

5

5

5

6

6

6

折算浓度(mg/m3

20

20

20

24

24

24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23.8

23.4

23.8

23.8

23.8

23.6

排放速率(Kg/h

0.025

0.025

0.024

0.019

0.020

0.020

备注

ND”表示为未检出,二氧化硫的检出限为3mg/m3

 

 

 

污染源名称测点位置

1#废气排气筒(出口)

设备功率

/

净化器名称

/

燃料种类

天然气

排气筒高度(m)

15

测点内径(m)

ɸ=0.3

测点截面积(m2)

0.0706

生产工况

正常生产

检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2.03.21

2022.03.21

标准限值

评价

次数

1

2

3

1

2

3

烟气温度

51

51

51

51

51

51

/

/

标干流量m3/h

3475

3459

3443

3506

3521

3536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1

1

2

1

3

2

/

/

折算浓度(mg/m3

4

4

8

4

12

8

20

达标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ND

ND

/

/

折算浓度(mg/m3

/

/

/

/

/

/

80

达标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mg/m3

5

6

5

4

4

5

/

/

折算浓度(mg/m3

21

25

21

17

17

21

180

达标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1.82

1.62

2.01

1.83

1.83

1.80

6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0.006

0.006

0.007

0.006

0.006

0.006

3

达标

备注

1、ND”表示为未检出,二氧化硫的检出限为3mg/m3

2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1

7-4  1#烘干固化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

7-5  2#喷塑废气排气筒1#进口监测结果

污染源名称测点位置

2#废气排气筒(1#进口)

净化器名称

/

排气筒高度(m)

/

测点内径(m)

ɸ=0.5

测点截面积(m2)

0.1963

生产工况

正常生产

检测结果

检测时间

2022.03.21

2022.03.22

次数

1

2

3

1

2

3

烟气温度

22

22

22

22

22

22

标干流量m3/h

11155

11070

10964

10812

10877

10942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43

39

40

43

39

40

排放速率(kg/h)

0.480

0.432

0.439

0.465

0.424

0.438

 

7-6  2#喷塑废气排气筒2#进口监测结果

污染源名称测点位置

2#废气排气筒(2#进口)

净化器名称

/

排气筒高度(m)

/

测点内径(m)

ɸ=0.5

测点截面积(m2)

0.1963

生产工况

正常生产

检测结果

检测时间

2022.03.21

2022.03.22

次数

1

2

3

1

2

3

烟气温度

21

21

21

21

21

21

标干流量m3/h

9403

9704

9754

9555

9454

9351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42

41

38

42

41

38

排放速率kg/h

0.395

0.398

0.371

0.401

0.388

0.355

 

7-7  2#喷塑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

污染源名称测点位置

2#废气排气筒(出口)

净化器名称

布袋除尘

排气筒高度(m)

15

测点内径(m)

ɸ=0.5

测点截面积(m2)

0.1963

生产工况

正常生产

检测结果

检测时间

2022.03.21

2022.03.22

标准限值

评价

次数

1

2

3

1

2

3

烟气温度

19

19

19

19

19

19

/

/

标干流量m3/h

8900

8980

9033

9112

9138

9242

/

/

颗粒物

排放浓(mg/m3

1

ND

1

ND

1

ND

2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0.009

/

0.009

/

0.009

/

1

达标

备注

ND”表示为未检出,颗粒物的检出限为1mg/m3

7-8 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一览表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效率(平均值)

颗粒物

大旋风回收装置+滤芯回收装置

92%

非甲烷总烃

二级活性炭

98%

氮氧化物

/

/

二氧化碳

/

/

7-9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时间

监测频次

监测结果(mg/m³)

上风向G1

下风向G2

下风向G3

下风向G4

标准

评价

总悬浮颗粒物

 

2022.03.21

 

0.155

0.268

0.268

0.288

0.5

达标

0.158

0.273

0.281

0.298

0.167

0.252

0.262

0.277

最大值

0.167

0.273

0.281

0.298

2022.03.22

0.165

0.269

0.268

0.284

0.157

0.265

0.268

0.284

0.158

0.283

0.279

0.288

最大值

0.165

0.283

0.279

0.288

非甲烷总烃

 

2022.03.21

 

1.00

1.44

1.22

1.23

4

达标

1.08

1.31

1.20

1.23

1.26

1.28

1.23

1.25

最大值

1.26

1.44

1.23

1.25

2022.03.22

0.98

1.48

1.16

1.08

1.23

1.13

1.14

1.14

1.01

1.06

1.13

1.15

最大值

1.23

1.13

1.16

1.15

气象条件

采样日期

温度

气压(kPa

相对湿度(%

风速(m/s

风向

天气

温度

2022.03.21

11.6

101.5

52

1.2

E

11.6

10.2

101.7

54

1.5

E

10.2

8.3

101.9

55

1.4

E

8.3

2022.03.22

11.6

101.5

52

1.2

E

11.6

10.2

101.7

54

1.5

E

10.2

8.3

101.9

55

1.4

E

8.3

 

7-10 厂界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时间

监测频次

监测结果(mg/m³)

厂房外G5

标准

评价

非甲烷总烃

 

2022.03.21

 

0.92

6

达标

0.98

0.89

最大值

0.98

2022.03.22

0.93

0.87

0.98

最大值

0.98

气象条件

采样日期

频次

温度

气压(kPa

相对湿度(%

2022.03.21

 

11.6

101.5

52

10.2

101.7

54

8.3

101.9

55

2022.03.22

 

11.6

101.5

52

10.2

101.7

54

8.3

101.9

55

 

 

3、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20220321日至20220322日,本项目噪声设备运行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昼间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7-11 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点位

昼间

dBA

标准限值

评价

2022.03.21

东厂界外1m

56.6

昼间65dB(A)

达标

南厂界外1m

56.0

达标

西厂界外1m

55.1

达标

北厂界外1m

55.8

达标

2022.03.22

东厂界外1m

56.4

昼间65dB(A)

达标

南厂界外1m

56.1

达标

西厂界外1m

55.6

达标

北厂界外1m

55.9

达标

气象参数

采样时间

天气

风速(m/s

2022.03.21

1.5

2022.03.22

1.5

三、环保检查结果

7-12 环保检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三同时执行情况

该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基本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1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正常

2

排污口规范化、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的安装、测试情况检查:

排污口已按规范化进行建设

3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设有专人负责管理

4

试运行期扰民情况:

5

其它(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清洁生产情况,生态保护措施等特殊内容):

6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以实际运行后的排污量及监测浓度来计算污染物总量。

7-13污染物总量表t/a

类别

污染因子

环评核定量

实际排放量

评价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0.0783

0.0158

未超出环评核定总量

非甲烷总烃

0.037

0.013

未超出环评核定总量

氮氧化物

0.121

0.035

未超出环评核定总量

备注

①根据检测报告,由于本项目有组织烘1#干固化废气排气筒出口中的二氧化硫未检出,因此,本次不对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总量进行计算;②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无组织排放需明确厂界/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由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A.1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因此,本次不对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总量进行计算。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1、工况

20220321日至20220322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正常,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况达到90%,符合三同时验收监测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江宁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长江。接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20220321日至20220322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的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级标准其中TPNH3-NTN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中表1B等级标准

3、废气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气中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天然气加热器燃烧废气产生的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

20220321日至20220322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江苏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1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1;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TSP)排放浓度均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剪板机、空压机、风机等运行设备,其噪声强一般在80~90dB(A)之间,针对不同的噪声特点,项目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采用低噪设备进行生产、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尽可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0220321日至20220322,本项目噪声设备运行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昼间及夜间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或者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南京乾鼎长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所有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

6、总量核算

本项目废气总量核算结果: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0158t/a非甲烷总烃0.013t/a,氮氧化物0.035t/a,其余污染因子均未检出;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达标。因此,大气污染物未超出环评及批复核定总量。水污染物COD 0.0092t/a,悬浮物0.0056t/a动植物油0.00002t/a。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零排放。

通过对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地勘察,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均已建成,落实了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噪声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工程的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情况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述不得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江苏国密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安器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7、建议

1)建立、健全长效的环境管理机制,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现场管理,做好各项台账记录

 


附图1

 

 

 

 


附图2

 

 

 

 

 

 

 

 

 

 

 

 

 

 

 


附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