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 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表时间:2022-01-11 阅读次数:1411
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
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 1 幢
2021年11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涂艳梅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
电话:18130086299
传真:/
邮编:211200
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 1 幢
表一:项目概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
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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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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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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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 1 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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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创维平面、电器配套生产塑胶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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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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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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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0.7 |
开工建设日期 |
2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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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时间 |
2020.8 |
现场验收监测时间 |
2021年09月02-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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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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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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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10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5万元 |
比例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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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10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47万元 |
比例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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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年4月24日);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局,苏环控[1997]122号,1997年9月21日);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 5.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5]256号,2015年10月25日); 7.《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8]34号,2018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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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8.《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 9.《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表复(2020)1749号 ); 10.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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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1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喷枪清洗水等。生活污水量为 1200t/a。主要污染因子为 pH、COD、SS、NH3-N、TP、TN,浓度分别为 pH6-9 (无量纲) 、COD400mg/L、 SS250mg/L、氨氮 25mg/L、总磷 3mg/L、总氮 35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接管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喷漆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过程。冷却塔用水为循环水量。清洗用水一部分损耗,剩下作为危废处置。
表1-1 废水排放标准
1.2 废气 本项目本项目属于阶段性验收,喷漆、丝印工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废气主要为塑料粒子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废气,塑料边角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及丙烯腈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 套活性炭处理, 尾气通过 1#20m 排气筒排放, 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1572-2015 表 5 及表 9 标准要求。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设备处理, 为其通过 3#20m 排气筒排放, 能够保证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标准要求。
表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3 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3。 表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
1.4 固废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 |
表二: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2.1 工程内容及规模 2.1.1 项目由来 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滨 淮大道 88 号 1 幢。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塑胶配件、汽车配件、玩具制品、 航空配件、家用电器制造、销售。项目总投 资 10000 万元,租用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注塑车间(含设备)16076.38 平方米, 为创维平面、电器配套生产,年产量 1500 万件塑胶配件。 本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由南京溧水区行政审批局准予备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项目代码:2018-320117-29-03-572254)。委托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正),本项目属于 “十八、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中“47 塑料制品制造”,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7月由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影响表,并在2020年7月取得《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表复(2020)1749号 )。
2.1.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 1 幢 建设单位: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租赁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注塑车间 16076.38m2 投资金额:1000万元 职工人数:100人 工作时间:年工作 300 天, 两班制, 每班 10 小时(注塑机为 20 小时/d,其余工序为单班制,每班 10h),本项目员工不在本厂区内食宿。 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9]塑料零件及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1.3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 根据《南京市溧水 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溧环规[2010]48 号) ,项目所在地土地类型 为工业用地, 因此, 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 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禁止类的项目,与审查意见相符。。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 2.1.3.2 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厂区租赁面积与环评规划面积一致,本项目不再新增面积。 2.1.4 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排水 给水由区域供水管网供给,总用水量为 4511.364t/a。 项目生活污水12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水质标准后接管南京溧水 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一干河。 供电 本项目用电 400 万度/年,来自市政电网。 (3)空压机 本项目设有 2 台空压机,每台功率为 75kw。 (4)冷却塔 本项目设有 2 台冷却塔,每台循环水量为 5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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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见下表
2.3、环保设施及投资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为 47 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4.7%,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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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项目东北侧为 S55 宁宣 高速,隔路为含羞草食品有限公司、南京龙源环保、溧水宁强创业园; 东南侧 为企业; 西南侧为滨淮大道,隔路为德昌电机;西北侧为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 技有限公司。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见附图 2 2.5、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本项目租赁位于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建筑面积约 16076.38m2,本次验收主要包括注塑车间、破碎车间、办公区等。纵观厂房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布置合理顺畅, 有利于工厂的生产、运输和管理, 降低能耗; 各分区的布置规划整齐,既方便内外交通联系,又方便原料、产品的运输,平面布置较合理。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
2.6、项目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工艺流程简述: (1)混料 将原料 ABS 、HIPS 、PP 按照 2:7:1 的比例人工将塑料粒子投入混料机内, 并按照混合后的塑料粒子:色母比例为 25:1 加入色母粒进行混料。混料均匀后 放置于容器备用。由于原料塑料粒子及色母粒为颗粒状原料,粒径为 3~4mm , 因此搅拌混料过程不产生粉尘。此工序主要产生设备噪声(N)。 (2)干燥 将装有混合后的塑料粒子的容器放置于注塑机吸料口处, 通过注塑机配套的 吸料机(自动吸料装置) 将塑料粒子吸至注塑机配套的料桶内对其进行加热烘干 (仅部分产品需在注塑前对塑料粒子进行干燥) 。加热方式为电加热,加热温度 为 75℃,塑料粒子平均干燥时长为 2h。干燥温度远低于塑料粒子的熔融温度, 无单体挥发,仅产生水蒸气。此工序主要产生设备噪声(N)。 (3)注塑、冷却 干燥后的塑料粒子进入注塑机加热熔融区域, 注塑机使用电加热对塑料粒子 进行加热熔融后推入模具, 熔融温度为 180℃~240℃。该工艺主要包括合模、锁 模、注射、保压、冷却、脱模、开模等过程。其中保压和冷却、脱模和开模是同 时进行的, 即在保压过程中, 模具通水间接冷却。冷却过程为冷却水塔中水进入 水管, 在注塑机内, 冷却水从模具里面流过吸热后再流到冷却水塔, 经过冷却水 塔冷却后进入蓄水池。在开模过程中, 模具内的脱模顶针由隐蔽处逐渐伸出, 使 附在模具上的工件脱落, 当开模到位后, 一个加工过程结束。模具打开即成半成 品。注塑设备配套间接冷却水循环冷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此工序主要产生设备噪声(N)及注塑废气(G1 ,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苯乙烯、丙烯腈) 。注塑废气经冷却塔配套冷却水池间接冷却后进入二级活性炭 装置进行处理。 (4)检验、破碎 对成型后的塑料制品进行检验,该工序主要产生不合格品( S1)。 此处检 验得到的塑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过程。破碎过程主要产生设备噪声 (N)及破碎粉尘(G2)。破碎粉尘处理过程会产生收集尘(S2)。 检验合格后的产品包装入库即为产品 1。 (5)除尘 在喷涂区的前处理区域采用抹布蘸取酒精对检验合格的塑料制品表面进行擦 拭, 以去除半成品表面灰尘及指纹。以备后续进行喷涂操作。此工序主要产生有 机废气(G3)、废抹布( S3)及废包装桶( S4)。 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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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3.1 废气 (1)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 注塑废气 本项目塑料粒子在注塑机烘干注塑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 作业时长为 20h/a。 根据原辅料的理化性质可知, PP熔融温度为230℃左右、ABS熔融温度为230℃、 HIPS 熔融温度为 180℃,本项目加热温度为 180℃~240℃。在此温度下的注塑过 程中, 塑料粒子内的化学键不会发生断裂, 但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 该有机废气为塑料粒子的挥发性单体组分。 PP 加热熔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 为非甲烷总烃; ABS 加热熔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苯乙 烯、丙烯腈; HIPS 加热熔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苯乙 烯。 PP 加热熔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 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排放系数, 非甲烷总烃的产生系数按 0.35kg/t-原料计算, PP 年用量为 1000t/a,则 PP 塑料粒子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35t/a。 ABS 加热熔融过程产生的废气参考《ABS 树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成分》 文献, 并结合类比《扬州蓝井化工有限公司注塑项目》(该项目环评审批文号为 “仪环审 2018(78)号”,并于 2018 年 7 月进行验收监测) ,ABS 产生非甲烷总 烃为 0.1kg/t-原料、苯乙烯 0.05kg/t-原料、丙烯腈 0.05kg/t-原料计, 则 ABS 塑料 粒子年用量为 200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2t/a、苯乙烯 0.1 t/a、丙烯腈 0.1 t/a。 HIPS 加热熔融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 (美国国家环保局) 中推荐的排放系数, 非甲烷总烃的产生系数按 0.35kg/t-原料 计算; 苯乙烯参考《苏州铂普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 2000 万件项目》, HIPS 塑料苯乙烯产生系数按 0.01kg/t-原料计算。 HIPS 塑料粒子年用量为 7000t/a,则 HIPS 塑料粒子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2.45t/a、苯乙烯 0.07 t/a。 因此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量为: 非甲烷总烃 3t/a;苯乙烯 0.17t/a; 丙烯腈 0.1t/a 。注塑过程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进入二级活性炭进行吸附处 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20m 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90%,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效率为 90%,则本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产生情况为: 非甲烷总烃 2.70t/a;苯乙烯 0.153t/a;丙烯腈 0.09t/a。有组织排放情况为: 非甲烷总烃 0.27t/a; 苯乙烯 0.015t/a;丙烯腈 0.009t/a。未收集到的有机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则 无组织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 0.3t/a;苯乙烯 0.017t/a;丙烯腈 0.01t/a。 塑料破碎粉尘 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塑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注塑过程。破碎 工序作业时长为 900h/a。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 参考《江苏华恩塑业有限公司年产 4000 万个胶管个 100 万只塑料桶项目》(批复文号宿环建管表 2017072 号) , 粉尘产生量约为投料量的 1‰。本项目破碎投料量约为 200t/a,则粉尘产生量为 0.2t/a。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处理后由 3#20m 排气筒 排放。集气罩粉尘收集效率为 90%,旋风除尘设备粉尘去除率为 90%,则破碎粉 尘有组织产生量为 0.18t/a,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8t/a。未收集到的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则无组织排放量为 0.02t/a。 项目排气筒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注:本项目属于阶段性验收,喷漆、丝印工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3.2 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职工 100 人, 年工作 300 天, 生活用水定额按 50L/人·d,则生活用水量 为 1500t/a,污水排放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污水量为 1200t/a。主要污染因子为 pH、COD、SS、NH3-N、TP、TN,浓度分别为 pH6-9 (无量纲) 、COD400mg/L、 SS250mg/L、氨氮 25mg/L、总磷 3mg/L、总氮 35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接管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冷却塔用水 本项目注塑配套间接冷却水循环冷却系统,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 厂内设有 2 台冷却塔提供冷却水, 每台冷却塔循环水量为 5m3/h,生产时间约 6000h/a,则循 环水量为 60000t/a,适时补充损耗水量, 损耗量为循环水量的 5%,则年损耗量 为 3000t/a。 (3)清洗用水 本项目印版在使用过程中需使用抹布沾水进行定期清洗, 约每半个月清洗一 次, 每次用水量约为 1L,则总用水量为 0.024t/a。损耗系数为 20%,剩余部分作 为危废处置,则0.019 t/a 作为危废处置。
建设项目废水的污染物产生状况见表
建设项目废水的污染物产生状况一览表
3.3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 噪声声级约 70-90dB(A)。
表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一览表
3.4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注塑不合格品、检验不合格品、废抹布、废包装桶、 漆渣、收集尘、废烫金纸、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印版清洗废水及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营运期,员工共有 100 人,员工生活垃圾按 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 生量为 15t/a,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注塑不合格品 本项目注塑过程检验会产生塑料不合格品200t/a,不合格品经破碎成塑料粒 子后回用于注塑过程。 (3)检验不合格品 本项目其他检验工序工艺产生的不合格品约 50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 用。 (4)废抹布 本项目除尘、清洗过程会产生废抹布, 产生量为 0.5t/a,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5)废包装桶 本项目液体原料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桶。项目水性漆使用过程会产生废 包装桶 1600 个,每个废包装桶重约 2kg;项目水性油墨使用过程会产生废包装 桶 10 个,每个废包装桶重约 2kg;项目酒精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瓶 47 个, 每个废包装桶重约 0.5kg。本项目废包装桶重为 3.244/a,考虑桶内残留, 则本项 目废包装桶产生量为 3.5t/a。 (6)收集尘 本项目塑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设备处理后产生收集尘,经计 算,收集尘产生量为 0.162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7)废活性炭 本项目喷漆及注塑过程活性炭吸附处理的有机废气量为 9.7441t/a,活性炭平 均吸附量取 0.3g 有机废气/g 活性炭,则本项目活性炭用量约为 32.5t/a,考虑产 生的有机废气量,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42.2t/a,委托江苏苏全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3.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注塑不合格品、检验不合格品、废抹布、废包装桶、 漆渣、收集尘、废烫金纸、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清洗废水及生活垃圾。生活 垃圾由环卫清运; 注塑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有注塑过程; 检验不合格品、收集 尘、废烫金纸收集外售; 废抹布、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清 洗废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因此, 本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对周边环 境影响较小。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应按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 ①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 相一致; ②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③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 GB15562.2 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 志;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⑤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 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的种类和数量等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建设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设施) 基本情况表
本次项目设置的 50m2 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存放不合格品、收集尘、废烫 金纸等一般固废,可以满足贮存需求,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 设。 本项目一般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危险废物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及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关于开展全省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苏环办 【2019】104 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 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中要求进行。 (1)危险废物收集要求及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清除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分,以方便委托有资质处理 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 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按照江苏省环保厅相关要 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 (2)危险废物暂存及转移要求及分析 本项目运营后,危险废物应尽快送往委托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 若由于危废处置单位暂时无法转移固废,需将固废暂时存储在本项目厂区内, 则需修建临时贮存场所,且暂存期不得超过一年。具体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 作的实施意见》(【2019】327 号)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②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③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 有应急防护设施; ④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⑤建设单位收集危险废物后,放置在厂内的固废暂存库同时作好危险废物 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及接收单位名称; ⑥建设单位应做好危废转移申报、转移联单等相关手续,需满足《关于加 强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管理,做好 跟踪管理,建立管理台帐; 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 准后,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 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 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⑧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 施,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 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⑨本项目危废暂存过程中可能有少量废气产生,企业对危废进行密闭暂存, 无需进行危废废气的收集处置。本项目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 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 ⑩加强执法、环评、固管人员能力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部门基层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培训及技术交流,制定统一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标 准,明确危险废物现场执法检查清单。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 施) 的名称、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容积、贮存周期等情况详见表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不属于易燃易爆品, 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过程不需进 行预处理。 3.6、危废处理可行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严 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 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 项目, 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 解决的项目”的要求,建设项目所有危废必须落实利用、处置途径。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周边主要的危废处置单位有南京威立雅同骏环境服务有限 公司、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危废处置单位情况见下表。 处置单位情况表
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措施
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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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 结论 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为创维平面、电器配套生产年产量 1500 万件塑胶配 件。项目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滨 淮大道 88 号 1 幢。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于2018 年 12 月 5 日由南京溧水区行政审批局准予备案《江苏省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项目代码: 2018-320117-29-03-572254)。.项目于2020年7月7日取得批复,批复号为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20]1749号。 1、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本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 根据《南京市溧水 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溧环规[2010]48 号) ,项目所在地土地类型 为工业用地, 因此, 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 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禁止类的项目,与审查意见相符。 2、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 74 号), 与本 项目距离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东侧的方便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近 距离约 9.1km,本项目不在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 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 红线规划》要求; ②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 是根据全省生 态环境调查、生态功能区划,在分析生态特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生态敏感 性空间分异规律的基础上, 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提出全省生态 红线区域名录、范围及保护措施。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的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见下表:
项目周边涉及生态红线区
本建设项目距离天生桥风景名胜区约 1.05km,不在其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 围内,满足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对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 》 相符性分析
根据《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溧环规[2016]4 号): 进区企业要贯彻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原则, 采用国内乃至国际先进 水平的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严禁重污染、不符合太湖流域相关规定和重 金属污染防治政策的项目入区, 控制大耗水、大排水项目入区。主导产业鼓励、限制和禁止进区项目的清单列表见表
主导产业鼓励、限制、禁止引进项目的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禁止入区企业, 因此, 建设项目与溧水 经济开发区规划是相符的。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综上所述,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因此,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 业政策。
4.2、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项目实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①废气:注塑过程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进入二级活性炭进行吸附处 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20m 排气筒排放。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 3#20m 排气筒 排放。 所有大气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环保措施可行。 ②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喷枪清洗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接管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过程。清洗用水耗系数为 20%,剩余部分作为危废处置。 ③固废:(1)生活垃圾 项目营运期,员工共有 100 人,员工生活垃圾按 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 生量为 15t/a,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注塑不合格品 本项目注塑过程检验会产生塑料不合格品200t/a,不合格品经破碎成塑料粒 子后回用于注塑过程。 (3)检验不合格品 本项目其他检验工序工艺产生的不合格品约 50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 用。 (4)废抹布 本项目除尘、清洗过程会产生废抹布, 产生量为 0.5t/a,委托江苏苏全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5)废包装桶 本项目液体原料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桶。项目水性漆使用过程会产生废 包装桶 1600 个,每个废包装桶重约 2kg;项目水性油墨使用过程会产生废包装 桶 10 个,每个废包装桶重约 2kg;项目酒精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瓶 47 个, 每个废包装桶重约 0.5kg。本项目废包装桶重为 3.244/a,考虑桶内残留, 则本项 目废包装桶产生量为 3.5t/a。 (6)收集尘 本项目塑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设备处理后产生收集尘,经计 算,收集尘产生量为 0.162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7)废过滤材料 根据《漆雾高效干式净化法的关键—过滤材料》文中干式过滤材料数据, 容 尘量取 4.5kg/m2,重量取 500g/m2 。根据物料平衡可知,进入废过滤材料的漆雾 17.107t/a ,进入废过滤材料的打磨粉尘 0.00081t/a ,则过滤材料用量为 1.901t/a, 废过滤材料产生为 19.009t/a,委托江苏苏全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8)废活性炭 本项目喷漆及注塑过程活性炭吸附处理的有机废气量为 9.7441t/a,活性炭平 均吸附量取 0.3g 有机废气/g 活性炭,则本项目活性炭用量约为 32.5t/a,考虑产 生的有机废气量,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42.2t/a,委托江苏苏全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9)印版清洗废水 根据计算,清洗废水产生量为 0.019t/a,委托江苏苏全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保措施可行。 ④噪声:(1)设备选型时采用性能先进、高效节能、低噪设备, 并加强对设备的维 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 (2)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 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 (3)风机室外设置隔声罩, 在安装时应自带减振底座, 安装位置具有减振 台基础。在风机的进出口装上消音装置, 排风管道使用柔性软接头, 能够大大降 低噪声源噪声。 (4)空压机噪声主要来源于气流噪声以及机械运动部件撞击、磨擦产生的 机械性噪声。气流噪声可以采用消声器滤掉某些频率的噪声, 从而达到消声的目的;机械噪声采用隔声罩进行降噪,可有效地阻隔噪声的外穿和扩散。 (5)合理布局, 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内, 并且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一侧。 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3、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根据本项目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分析,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生产工艺等方面综合而言,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4.4、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可控制在低水平,风险防范措施环保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符合南京市溧水区总体规划要求及产业定位;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总体上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4.5 建议 1、建设单位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切实可行的管理和督查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 2、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都得到妥善处置。 3、确实做好废水废气治理的工作,确保废水均达标排放。 4、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暂存场所应及时清洁,遇到污染时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或0.9%的过氧乙酸消毒。
4.6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表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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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本次环保验收委托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取的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本次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2)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江苏省环境监测上岗证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后经过校准。 (3)监测数据和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5.1 该项目监测分析方法 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见表5-1。 表5-1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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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相差不大于0.5dB,监测结果有效。 5.3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选择合适的方法尽量避免或减少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目标化合物的干扰。方法的检出限满足要求。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 (3)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 |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6.1 废气 项目废气监测内容详见表6-1、6-2。 表6-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次
表6-2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次
6.2 废水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6-3。 表6-3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项目、频次
6.3 噪声 在厂区四界外1m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两次(昼间08:00-18:00,测定两次)。 表6-4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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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验收工况记录及监测结果
7.2 监测结果 7.2.1 废气 项目2021年9月02~03日废气监测结果表明,1#,3#废气排气筒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排放标准, 表7-4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表7-5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7.2.2 废水 项目2021年09月02~03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天祥所在园区污水排口监测期间COD、SS、氨氮、总氮、TP大值分别为73mg/L、35mg/L、11.4mg/L、15.6mg/L、2.25mg/L,各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由于天祥内未设置单独排口,废水与创维废水混合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故本次监测不对进口水样进行采样分析。 表7-6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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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9月02日天气晴,昼间风速2.0m/s;9月03日天气晴,昼间风速2.1m/s。生产正常,各噪声源运行正常。该项目2021年09月02~03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3dB(A)~55.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7-7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表7-8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7.3.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表7-9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根据废水检测值推算出实际排放总量,排放浓度及总量未超环评量,达到标准要求。 |
表8验收结论
8.1 验收结论 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 1 幢,建设“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为创维平面、电器配套生产,年产量 1500 万件塑胶配件。年工作300天,两班制, 每班 10 小时。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达到80%。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 1200t/a 经过化粪池后接管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集中处理, 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一干河。 2、废气 2021年09月02~03日废气监测结果表明,1#,3#废气排气筒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排放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出口浓度高点值为2.92mg/m3,苯乙烯丙烯腈出口浓度高点值均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颗粒物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无组织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9月02日天气晴,昼间风速2.0m/s,9月03日天气晴,昼间风速2.1m/s。生产正常,各噪声源运行正常。该项目2021年9月02~03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8.6dB(A)~64.2dB(A),夜间49.1dB(A)~52.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注塑不合格品、检验不合格品、废抹布、废包装桶、 漆渣、收集尘、废烫金纸、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印版清洗废水及生活垃圾。废过滤 材料、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清洗废水委托江苏苏全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合格品经破碎成塑料粒 子后回用于注塑过程。检验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8.2 建议 1、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定期处置危险废物,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3、应急预案尽快完善 |
表九:附图及附件
一、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 2、项目厂房平面布置图 3、生态管控区域图 二、附件 1、项目环评批复 2、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3、检测报告; 4、检测单位资质; 5、喷漆、丝印项目不生产说明 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7、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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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88 号 1 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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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京市天祥塑胶有限公司 |
邮编 |
211200 |
联系电话 |
18130086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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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20.7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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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创维平面、电器配套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 |
实际生产能力 |
创维平面、电器配套年产 1500 万件塑胶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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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45 |
所占比例% |
4.5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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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47 |
所占比例% |
4.7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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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部门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批准文号 |
宁环表复(2020)1749号 |
批准时间 |
2020年7月7日 |
环评单位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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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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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自主验收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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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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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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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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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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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t/h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N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3000h/a |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
附图3:项目厂房平面布置图
附图4:生态管控区域图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危废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3:检测报告
附件4:检测单位资质
附件5:喷漆、丝印项目不生产说明
附件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附件7、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