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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表时间:2022-01-11 阅读次数:2144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5

20217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王贵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13003666296

传真:/

邮编:210005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5



表一:项目概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建设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

主要产品名称

研究院研制的新型材料的成分、形貌、其他性能的分析测试工作及实验样品的制备工作

设计生产能力

本项目不生产产品,仅进行实验分析检测和研发

实际生产能力

本项目不生产产品,仅进行实验分析检测和研发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0.5

开工建设日期

2020.6

调试时间

2020.9

现场验收监测时间

2021513-14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4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56万元

比例

14%

实际总投资

38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53万元

比例

13%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424日);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16日);

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局,苏环控[1997]122号,1997921日);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515日);

5.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日);

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5]256号,20151025日);

7.《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8]34号,2018126日);

验收监测依据

8.《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5月);

9.《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表复(20200409 );

10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1 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园区综合楼排污管道;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经废水间(集水箱pH调节重金属螯合混凝沉降臭氧氧化铁曝气光催化有机废水降解复合过滤新型膜滤紫外消毒)处理后,接管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

1-1 废水排放标准

类别

项目

标准值

mg/L

标准来源

污水接管标准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mg/L

COD

≤500

SS

≤400

氨氮

≤45

总磷

8

总氮

70

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标准

pH

6~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COD

≤50

SS

≤10

氨氮

≤5(8)

总磷

≤0.5

总氮

15

1.2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制样和分析实验过程中药剂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乙醇、丙酮、乙醛、乙醚、甲醇等有机物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氢氧化铵挥发产生的氨气、浓酸挥发产生的酸雾。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臭气参照《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相关标准执行;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研发区域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A.1特别排放限制。

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允许排放浓度

允许排放速率(kg/h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mg/Nm3

标准来源

排气筒高度

二级

非甲烷总烃

80

15

7.2

4.0

DB32/3151-2016

臭气浓度

1500(无量纲)

-

2.0

硫酸雾

45

15

1.5

1.2

GB16297-1996

氯化氢

100

15

0.26

0.20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

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非甲烷总烃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1.3 噪声

本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1-3

1-3声环境质量标准(dB(A)

标准要求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2

60

5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4 固废

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

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关于开展全省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苏环办【2019104 号)要求设置,危废转移联单需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做到以下几点: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表二: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2.1 工程内容及规模

2.1.1 项目由来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创建于201910,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5层,注册资金3000元整

20206月,企业拟投资400万元在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5层,建设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用于研究院研制的新型材料的成分、形貌、其他性能的分析测试工作及实验样品的制备工作,总面积800平米左右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试行)》(20055月)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与20209月取得南京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宁环表复(20200409

2.1.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

建设单位: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60m2

投资金额:400万元

职工人数:15

工作时间:每日工作8小时,年运行300

行业类别及代码: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2.1.3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5层,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项目周边概况图见附图3。项目东侧为工地,西侧为弘瑞大厦,南侧为工地,北侧为电子28

2.1.3.2 平面布置

本项目实验室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厂区面积与环评规划面积一致,本项目不再新增面积。

2.1.4 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

本项目不生产产品,仅进行实验分析检测和研发,按照要求分析、研发出实验结果或样品交付给委托方。检测项目包含硼、铝、铁、双氧水不溶物(无定型硼)、水溶性硼、镁、硅等不同物质中的成分,检测物品不涉及重金属。

1)给水

项目区水源为当地自来水供水,用水量约为350 t/a,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经废水间一体化设备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合并接入园区排污管道,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

3)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由城市供电系统供应。

4)储运工程

建设项目设有储存间,可以满足项目储存要求。原材料采用公路汽车运输。

表 1 工程概况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工程

研发实验室

860m2

新建,包括研发区、实验区、耗材库和试剂库等

贮运工程

耗材库、试剂库

-

-

供水系统

350 m3/a

当地供水管网

排水

生活废水

180 m3/a

生活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依托综合楼管网,实验废水和地面清洁水预处理后接入市政官网

实验废水

72 m3/a

地面清洁水

22.5 m3/a

纯水制备浓水

36m3/a

雨水

--

排入雨水管网

供电系统

10kwh /a

接自当地供电系统

医疗垃圾

废气

实验废气

-

集气后通过1SAH-干式化学过滤器净化设备过滤,尾气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

生活废水

180 m3/a

依托综合楼管网

实验废水

72 m3/a

集水箱+pH调节+重金属螯合+混凝沉降+臭氧氧化+铁曝气+光催化有机废水降解+复合过滤+新型膜滤+紫外消毒

地面清洁水

22.5 m3/a

纯水制备浓水

36m3/a

依托综合楼管网

噪声

--

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东、西、南、北侧达到(GB12348-20081类标准

固废

一般固废

分类垃圾箱

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危险废物

暂存场所

10m2,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有实验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废气: 制样和分析实验过程中药剂挥发产生的废气

固废:生活垃圾、实验过程产生的固废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实验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地面清洁废水

1)生活污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的用水量指标,按工作人员数量估算用水量。项目建成后人员15人,项目不设食堂不设住宿工作人员每人每日平均生活用水定额为30-50L,本项目用水取50L/(人·天),年工作日300天,则建成后的生活用水为225t/a,排污系数以0.8计,则废水排放量为180t/a;生活污水主要水污染物为CODSSNH3-NTP,其浓度分别为350mg/L250mg/L35mg/L4.0mg/L左右。

2)地面清洁废水

本项目为实验室项目,需要定期用拖把对实验室地面进行清洁,年清洁次数约50次,用水量按照500L/次计,则冲洗用水量约25t/a,产污系数按照0.9计算,则地面清洁废水量为36t/a,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该部分废水同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纯水制备浓水

本项目实验中需要用到纯水,纯水制备使用自来水量为 120t/a,浓水产生系数按 0.3t/t 自来水计,则纯水制备过程中的浓水产生量为 36t/a,纯水产生量为84t/a浓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该部分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依托园区综合楼排污管道。

4)实验用具清洗废水

本项目主要从事检测分析和新材料的研发,实验过程有实验用水,会产生实验用具清洗废水,包括仪器定期换水、清洗废水等。根据企业生产经验,实验用水量约为84t/a,产污系数按照0.85 计算,则实验废水产生量为72t/a,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氨氮、总磷,该实验废水通过废水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管污水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不设食堂,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制样和分析实验过程中药剂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乙醇、丙酮、乙醛、乙醚、甲醇等有机物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氢氧化铵挥发产生的氨气、浓盐酸、浓硝酸和浓硫酸挥发产生的酸雾气体。本项目制样室和分析实验室统一设置了通风橱,制样和分析实验均在打开通风橱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废气经通风橱风机集气后通过1套SAH-干式化学过滤器净化设备过滤,处理后通往楼顶有组织排放(实验室位于5楼),因挥发性有机原料使用量较少,废气产生并且经过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量较小,本项目不对其进行定量核算。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营运期风机、废水处理装置、超声波反应釜等设备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检测研发,营运期昼间噪声经建筑物隔声(约削减25dB(A))、距离衰减后,东、西、南、北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弃物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的规定,对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定,判定依据及结果如下表。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种类判断*

固体废物

副产品

判定结果

1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固态

包装袋、纸等


一般固废

2

实验

研发、实验过程

固态

玻璃瓶、试剂瓶


危险废物

3

废一次性手套、口罩

固态

塑料、布


危险废物

4

检测废液、试剂瓶初次清洗废液、含铬试剂瓶全程清洗废液

重金属、有机物、水等


危险废物

5

废气处理填料

废气处理

固态

沾染有机废气的填料


危险废物

6

马弗炉焚烧残渣

样品检测

固态

灰分


危险废物

7

污泥

废水处理

-

悬浮物、水


危险废物

注:废气处理填料包含活性炭处理的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

现有危废堆场设置情况与苏环办[2019]327号相符性分析

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

是否相符

涉危项目环评管理

环评文件中涉及有副产品内容的,应严格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依据其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等进行鉴别,禁止以副产品的名义逃避监管。对环评文件中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及时开展废物属性鉴别工作,将鉴别结论和环境管理要求纳入验收范围。鉴别为危险废物的,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的,应明确其贮存管理要求和利用处置方式、去向,接收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能力

不涉及

符合

项目环评自查自纠

对已通过环评审批尚未验收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进行自查,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对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属性、种类、产生量、贮存设施等与环评不一致的情形,属于重大变动的,按现行审批权限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企业已将危废情况纳入医学检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中

符合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企业已按照规定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符合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

企业已建立规范化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

符合

信息公开制度

加大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力度,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涉危企业应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企业有官方网站的,在官网上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企业在企业官网上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主要包括每月环境监测数据、环境监测计划、新改扩建项目、排污许可证等内容。已按照文件要求在企业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

企业已按要求设置规范设施标志

符合

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危废堆场内已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符合

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已设置危废堆场内气体收集管道,危废库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送至楼层中间平台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

符合

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

已在企业出入口、危废库外部及内部设置视频监控,并与厂区中控室联网

符合

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危废堆场内危废已根据种类及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危废库已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符合

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企业不涉及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

符合

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企业不涉及废弃剧毒化学品

符合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全面推行电子联单,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扩大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对接试点,实时共享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基础信息与运输轨迹信息。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在省内转移时要选择有资质并能利用“电子运单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承运危险废物

现有项目不涉及危废跨省转移,产生的危废省内转移,选择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危废安全处置

符合

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

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实验

HW49

900-047-49

0.03

研发、实验过程

固态

玻璃瓶、塑料试剂瓶

-

季度

T/C/I/R

委托厂家回收

2

废一次性手套、口罩

HW49

900-041-49

0.02

固态

塑料、布

-

T/In

委托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3

废气处理填料

HW49

900-041-49

2

废气处理

固态

沾染有机废气的填料

-

T/In

4

检测废液、试剂瓶初次清洗废液、含铬试剂瓶全程清洗废液

HW49

900-047-49

0.1

研发、实验过程

固态

试剂使用

-

每季度

T

5

马弗炉焚烧残渣

HW49

900-047-49

0.001

样品检测

固态

灰分

-

每年

T

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 结论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用于研究院研制的新型材料的成分、形貌、其他性能的分析测试工作及实验样品的制备工作,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经取得南京市秦淮区下发的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020-320104-73-03-520143).项目于2020年917日取得批复,批复号为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20]0409号。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污染物量较小,经过1SAH-干式化学过滤器净化设备过滤后,尾气引致楼顶高空排放

本项目原料使用量较小,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量较小,本项目只对其进行定性分析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依托综合楼管网,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经集水箱+pH调节+重金属螯合+混凝沉降+臭氧氧化+铁曝气+光催化有机废水降解+复合过滤+新型膜滤+紫外消毒等设施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排污管道,排往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各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废一次性手套和口罩、检测废液、试剂瓶初次清洗废液、含铬试剂瓶全程清洗废液、马弗炉焚烧残渣、废气处理填料,交由有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实验废瓶委托厂家回收;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零排放。

总结论: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相关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设计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能够达到区域内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项目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在落实本报告所提相关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选地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4.2 建议

1、建设单位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切实可行的管理和督查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

2、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都得到妥善处置。

3、确实做好废水治理的工作,确保废水均达标排放。

4、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本次环保验收委托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取的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本次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2)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江苏省环境监测上岗证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后经过校准。

3)监测数据和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5.1 该项目监测分析方法

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见表5-1

5-1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类别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依据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HJ38-2017

气相色谱仪

GC122

智能大气烟气采样器

YQ3000-D

硫酸雾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4-2016

智能大气烟气采样器

YQ3000-D

氯化氢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

智能大气烟气采样器

YQ3000-D

臭气浓度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

气相色谱仪

GC122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气相色谱仪

GC12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

滴定管

50ml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1-1989

电子天平

AUW220D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752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752

总氮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752

PH

便携式pH计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PH

SX72

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声级校准

AWA6022A


5.2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相差不大于0.5dB,监测结果有效。

5.3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选择合适的方法尽量避免或减少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目标化合物的干扰。方法的检出限满足要求。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

3)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6.1 废气

项目废气监测内容详见表6-16-2

6-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次

排气筒(进、出口浓度、速率)

污染因子

监测频率

废气排气筒1进口1出口)

乙醇、丙酮、乙醛、乙醚、甲醇等(以非甲烷总烃计)氢氧化铵挥发产生的氨气、浓酸挥发产生的酸雾。

监测2

每天3

6-2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次

医学检测项目(2栋)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频次

上风向设1个点

乙醇、丙酮、乙醛、乙醚、甲醇(以非甲烷总烃计)

监测2

每天监测4

下风向设3个点

6.2 废水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6-3

6-3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项目、频次

测点编号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W1

处理设施

CODSS、氨氮、TPTNPH

监测2

每天4

6.3 噪声

在厂区四界外1m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两次(昼夜各一次)。

6-4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频次

监测点位编号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Z1

厂区东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2

每天昼间1

Z2

厂区南厂界

Z3

厂区西厂界

Z4

厂区北厂界



表七:验收工况记录及监测结果

7.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于20210513~20210514日进行,经核查,在验收监测期间运行生产负荷均达80%以上,主要检测设备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7-1,有组织废气工况参数见表7-1

7-1 检测期间气象条件

采样日期

检测频次

气温(

气压(kPa

风向

风速(m/s

湿度(%

天气

20210513

一时段

27.2

100.74

SE

2.0

56.2

二时段

28.5

100.67

SE

2.0

55.2

三时段

27.4

100.70

SE

2.2

55.8

20210514

一时段

23.4

100.74

SE

2.0

59.7

二时段

25.0

100.68

SE

2.1

58.4

三时段

25.8

100.60

SE

2.1

58.0

7-2 有组织废气监测气象参数

检测点:废气排气筒

排气筒高度(m

20

测点截面积(m2)

0.2025

/

2021.05.13

2021.05.14

测点废气温度(

22

22

22

22

22

22

湿度(%

2.0

2.0

2.0

2.0

2.0

2.0

标态废气流量(m3/h

4993

5091

5042

4995

5094

5791

烟气流速(m/s

7.5

7.7

7.6

7.5

7.7

7.8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7.2 监测结果

7.2.1 废气

项目2021513~14日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排放标准,

7-3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排气筒编号

采样口

污染物

检测结果

执行值(mg/m3

评价

20210513

20210514

浓度均值(mg/m3

流量均值(m3/h

去除率(%

浓度均值(mg/m3

流量均值(m3/h

去除率(%

实验室废气排气筒

1

非甲烷总烃

进口

2.77

2.17

3.52

2.82

7101

65

2.64

3.51

1.44

2.53

7377

68

80

达标

出口

1.14

0.90

0.95

1.00

5042

0.88

0.81

0.77

0.82

5293

硫酸雾

进口

ND

0.27

0.21

0.19

7101

100

0.24

0.24

0.26

0.25

7377

100

45

达标

出口

ND

ND

ND

ND

5042

ND

ND

ND

ND

5293

氯化氢

进口

0.76

1.09

0.88

0.91

7101

100

0.94

1.06

1.00

1.00

7377

100

100

达标

出口

ND

ND

ND

ND

5042

ND

ND

ND

ND

5293

臭气浓度

进口

1737

1737

1618

1697

7101

90

1000

2290

1318

1536

7377

92

1500

达标

出口

173

229

131

178

5042

100

131

131

121

5293

7-4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检测项目

污染物

检测结果

执行值

评价

20210513

20210514

G1

G2

G3

G4

采样时间

G1

G2

G3

G4

采样时间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0.57

1.41

1.51

1.24

11:02

0.75

1.71

1.52

1.13

8:00

4.0

达标

0.70

0.75

1.68

1.15

13:04

0.62

1.65

1.72

1.79

10:02

0.43

0.67

1.46

1.57

16:08

0.64

1.52

1.45

1.55

12:04

7.2.2 废水

项目2021513~14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艾德加所在园区污水排口监测期间CODSS、氨氮、总氮、TP值分别为408mg/L75mg/L0.736mg/L1.49mg/L0.34mg/L,各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

7-5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排污口编号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评价

20210513

20210514

执行值

执行值

W1

COD

402

408

400

396

500

22

24

21

20

500

达标

SS

73

65

75

69

400

18

18

17

17

400

达标

氨氮

0.692

0.725

0.693

0.736

45

0.337

0.348

0.357

0.334

45

达标

TN

1.44

1.31

1.43

1.49

70

6.58

6.27

6.5

6.20

70

达标

TP

0.34

0.33

0.34

0.34

8

3.20

3.25

3.19

3.24

8

达标

PH

7.20

7.28

7.14

7.09

6-9

7.50

7.47

7.41

7.42

6-9

达标

表九:附图及附件

7.2.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1.05.13天气晴,昼间风速2.0m/s2021.05.14天气晴,昼间风速2.1m/s。生产正常,各噪声源运行正常。该项目2021513~14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7dB(A)~5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7-6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dB

标准值昼间/夜间(dB)

评价

20210513

20210514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Z1厂区东厂界

54.5

44.2

55.0

44.8

60/50

达标

Z2厂区南厂界

55.1

44.2

54.4

43.8

60/50

达标

Z3厂区西厂界

55.4

43.7

54.8

44.0

60/50

达标

Z4厂区北厂界

54.6

43.8

55.9

44.4

60/50

达标

7.3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7.3.1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7-7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污染源来源

污染物名称

排气筒

排放速率(kg/h

年运行

时间(h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t/a

判定

2021.05.13

2021.05.14

均值

实验室废气

非甲烷总烃

FQ2

0.005

0.004

0.004

2400

0.009

达标

硫酸雾

0

0

0

2400

0

达标

氯化氢

0

0

0

2400

0

达标

臭气浓度

178

121

149

2400

/

达标

核算

公式

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a=污染物排放速率(kg/h*年运行时间(h/1000


备注:废气处理设施年运行时间引用自原环评,间歇运行。


7.3.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7-8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环评排水量(m3/a

排放浓度(均值,mg/L

环评总量(t/a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t/a

判定

2021.05.13

2021.05.14

综合污水

COD

310.5

401

396

0.155

0.1241

达标

SS

71

72

0.124

0.0223

达标

NH3-N

0.711

0.681

0.0139

0.0002

达标

TN

1.41

1.44

0.0025

0.0004

达标

TP

0.34

0.34

0.0011

0.0001

达标

核算

公式

根据环评,项目废水量为310.5t/a,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a=污染物浓度(mg/L)*排水量(m3/a/106


根据废水检测值推算出实际排放总量,排放浓度及总量未超环评量,达到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8.1 验收结论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5层,建设“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研究院研制的新型材料的成分、形貌、其他性能的分析测试工作及实验样品的制备工作,年工作300天,全年工作时间8小时。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达到80%

1、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园区综合楼排污管道;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经废水间(集水箱pH调节重金属螯合混凝沉降臭氧氧化铁曝气光催化有机废水降解复合过滤新型膜滤紫外消毒)处理后,接管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2021513-14日废水监测表明,接管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

2、废气

2021513-14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排放标准,其中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臭气未超过《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标准;酸雾、氯化氢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研发区域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4dB(A)~5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实验废瓶、废一次性手套、口罩、检测废液、试剂瓶初次清洗废液、含铬试剂瓶全程清洗废液、废气处理填料、马弗炉焚烧残渣、污泥实验废瓶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余均交由有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理。

8.2 建议

1、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定期处置危险废物,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一、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全厂平面布置图;

3、项目周围概况图;

二、附件

1医药研发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2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3、检测报告;

4、检测单位资质

5、园区排水许可证

6、房屋租赁协议

7、项目验收意见

建设

项目

项目名称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

建设单位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邮编

210004

联系电话

13003666296

行业类别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20.6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20.9

设计生产能力

本项目不生产产品,仅进行实验分析检测和研发

实际生产能力

本项目不生产产品,仅进行实验分析检测和研发

投资总概算(万元)

4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56

所占比例%

14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实际总投资(万元)

38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3

所占比例%

13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环评审批部门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文号

宁环表复[2020]0409

批准时间

2020917

环评单位

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自主验收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t/h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Nm3/h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a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全厂平面布置图





附图3、企业周边300米概况







附件1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附件2、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3、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4CMA资质证明






附件5、园区排水许可证



附件6、房屋租赁协议






附件7: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