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表时间:2022-01-11 阅读次数:2406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
2021年7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王贵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13003666296
传真:/
邮编:210005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
表一:项目概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2.1 工程内容及规模 2.1.1 项目由来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创建于2019年10月,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注册资金3000万元整。 2020年6月,企业拟投资400万元在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建设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用于研究院研制的新型材料的成分、形貌、其他性能的分析测试工作及实验样品的制备工作,总面积800平米左右。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试行)》(2005年5月)编制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与2020年9月取得南京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宁环表复(2020)0409号 )
2.1.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 建设单位: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60m2 投资金额:400万元 职工人数:15人 工作时间:每日工作8小时,年运行300天。 行业类别及代码: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2.1.3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项目周边概况图见附图3。项目东侧为工地,西侧为弘瑞大厦,南侧为工地,北侧为电子28所。 2.1.3.2 平面布置 本项目实验室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厂区面积与环评规划面积一致,本项目不再新增面积。 2.1.4 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 本项目不生产产品,仅进行实验分析检测和研发,按照要求分析、研发出实验结果或样品交付给委托方。检测项目包含硼、铝、铁、双氧水不溶物(无定型硼)、水溶性硼、镁、硅等不同物质中的成分,检测物品不涉及重金属。 (1)给水 项目区水源为当地自来水供水,用水量约为350 t/a,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经废水间一体化设备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合并接入园区排污管道,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 (3)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由城市供电系统供应。 (4)储运工程 建设项目设有储存间,可以满足项目储存要求。原材料采用公路汽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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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工程概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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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有实验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废气: 制样和分析实验过程中药剂挥发产生的废气 固废:生活垃圾、实验过程产生的固废等。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实验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地面清洁废水。 (1)生活污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的用水量指标,按工作人员数量估算用水量。项目建成后人员约15人,项目不设食堂不设住宿,工作人员每人每日平均生活用水定额为30-50L,本项目用水取50L/(人·天),年工作日300天,则建成后的生活用水为225t/a,排污系数以0.8计,则废水排放量为180t/a;生活污水主要水污染物为COD、SS、NH3-N、TP,其浓度分别为350mg/L、250mg/L、35mg/L、4.0mg/L左右。 (2)地面清洁废水 本项目为实验室项目,需要定期用拖把对实验室地面进行清洁,年清洁次数约50次,用水量按照500L/次计,则冲洗用水量约25t/a,产污系数按照0.9计算,则地面清洁废水量为36t/a,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该部分废水同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纯水制备浓水 本项目实验中需要用到纯水,纯水制备使用自来水量为 120t/a,浓水产生系数按照 0.3t/t 自来水计,则纯水制备过程中的浓水产生量为 36t/a,纯水产生量为84t/a;浓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该部分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依托园区综合楼排污管道。 (4)实验用具清洗废水 本项目主要从事检测分析和新材料的研发,实验过程有实验用水,会产生实验用具清洗废水,包括仪器定期换水、清洗废水等。根据企业生产经验,实验用水量约为84t/a,产污系数按照0.85 计算,则实验废水产生量为72t/a,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氨氮、总磷,该实验废水通过废水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管污水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不设食堂,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制样和分析实验过程中药剂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乙醇、丙酮、乙醛、乙醚、甲醇等有机物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氢氧化铵挥发产生的氨气、浓盐酸、浓硝酸和浓硫酸挥发产生的酸雾气体。本项目制样室和分析实验室统一设置了通风橱,制样和分析实验均在打开通风橱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废气经通风橱风机集气后通过1套SAH-干式化学过滤器净化设备过滤,处理后通往楼顶有组织排放(实验室位于5楼),因挥发性有机原料使用量较少,废气产生并且经过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量较小,本项目不对其进行定量核算。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营运期风机、废水处理装置、超声波反应釜等设备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检测研发,营运期昼间噪声经建筑物隔声(约削减25dB(A))、距离衰减后,东、西、南、北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弃物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的规定,对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定,判定依据及结果如下表。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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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 结论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用于研究院研制的新型材料的成分、形貌、其他性能的分析测试工作及实验样品的制备工作,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经取得南京市秦淮区下发的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020-320104-73-03-520143).项目于2020年9月17日取得批复,批复号为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20]0409号。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污染物量较小,经过1套SAH-干式化学过滤器净化设备过滤后,尾气引致楼顶高空排放。 本项目原料使用量较小,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量较小,本项目只对其进行定性分析。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依托综合楼管网,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经集水箱+pH调节+重金属螯合+混凝沉降+臭氧氧化+铁曝气+光催化有机废水降解+复合过滤+新型膜滤+紫外消毒等设施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排污管道,排往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各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废一次性手套和口罩、检测废液、试剂瓶初次清洗废液、含铬试剂瓶全程清洗废液、马弗炉焚烧残渣、废气处理填料,交由有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实验废瓶委托厂家回收;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零排放。 总结论: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相关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设计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能够达到区域内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项目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在落实本报告所提相关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选地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4.2 建议 1、建设单位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切实可行的管理和督查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 2、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都得到妥善处置。 3、确实做好废水治理的工作,确保废水均达标排放。 4、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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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本次环保验收委托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取的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本次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2)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江苏省环境监测上岗证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后经过校准。 (3)监测数据和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5.1 该项目监测分析方法 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见表5-1。 表5-1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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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相差不大于0.5dB,监测结果有效。 5.3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选择合适的方法尽量避免或减少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目标化合物的干扰。方法的检出限满足要求。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 (3)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 |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6.1 废气 项目废气监测内容详见表6-1、6-2。 表6-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次
表6-2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次
6.2 废水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6-3。 表6-3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项目、频次
6.3 噪声 在厂区四界外1m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两次(昼夜各一次)。 表6-4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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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验收工况记录及监测结果
7.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于2021年05月13日~2021年05月14日进行,经核查,在验收监测期间运行生产负荷均达80%以上,主要检测设备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7-1,有组织废气工况参数见表7-1。 表7-1 检测期间气象条件
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气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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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7.2 监测结果 7.2.1 废气 项目2021年5月13~14日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排放标准, 表7-3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表7-4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7.2.2 废水 项目2021年5月13~14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艾德加所在园区污水排口监测期间COD、SS、氨氮、总氮、TP值分别为408mg/L、75mg/L、0.736mg/L、1.49mg/L、0.34mg/L,各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 表7-5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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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附图及附件
7.2.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1.05.13天气晴,昼间风速2.0m/s;2021.05.14天气晴,昼间风速2.1m/s。生产正常,各噪声源运行正常。该项目2021年5月13~14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7dB(A)~5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7-6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7.3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7.3.1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表7-7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7.3.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表7-8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根据废水检测值推算出实际排放总量,排放浓度及总量未超环评量,达到标准要求。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
8.1 验收结论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建设“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研究院研制的新型材料的成分、形貌、其他性能的分析测试工作及实验样品的制备工作,全年工作300天,全年工作时间8小时。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达到80%。 1、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依托园区综合楼排污管道;实验废水、地面清洁水经废水间(集水箱→pH调节→重金属螯合→混凝沉降→臭氧氧化→铁曝气→光催化有机废水降解→复合过滤→新型膜滤→紫外消毒)处理后,接管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2021年5月13-14日废水监测表明,接管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废气 2021年5月13-14日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排放标准,其中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臭气未超过《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标准;酸雾、氯化氢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研发区域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4dB(A)~5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实验废瓶、废一次性手套、口罩、检测废液、试剂瓶初次清洗废液、含铬试剂瓶全程清洗废液、废气处理填料、马弗炉焚烧残渣、污泥。实验废瓶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余均交由有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理。
8.2 建议 1、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定期处置危险废物,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一、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全厂平面布置图; 3、项目周围概况图; 二、附件 1、医药研发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2、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3、检测报告; 4、检测单位资质; 5、园区排水许可证 6、房屋租赁协议 7、项目验收意见 |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析检测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5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创业研发孵化综合楼(5号楼)C座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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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苏智仁景行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邮编 |
210004 |
联系电话 |
13003666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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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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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20.6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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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不生产产品,仅进行实验分析检测和研发 |
实际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不生产产品,仅进行实验分析检测和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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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4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6 |
所占比例% |
14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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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3 |
所占比例% |
13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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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部门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批准文号 |
宁环表复[2020]0409号 |
批准时间 |
2020年9月17日 |
环评单位 |
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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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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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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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自主验收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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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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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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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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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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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它(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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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t/h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N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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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全厂平面布置图
附图3、企业周边300米概况
附件1、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附件2、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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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4、CMA资质证明
附件5、园区排水许可证
附件6、房屋租赁协议
附件7: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