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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精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表时间:2021-09-05 阅读次数:1312

精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 88 号


202105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于千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3951602592

传真:/

邮编:21003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 88 号



表一:项目概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精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建设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 88

主要产品名称

[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设计生产能力

14t/a

实际生产能力

14t/a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011

开工建设日期

2020.8

调试时间

202012

现场验收监测时间

2021032-3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5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5万元

比例

5%

实际总投资

48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2.3万元

比例

4.8%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424日);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16日);

3.《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局,苏环控[1997]122号,1997921日);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515日);

5.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日);

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5]256号,20151025日);

7.《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8]34号,2018126日);

验收监测依据

8.《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11月);

9.《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表复(202115005);

10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1 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工艺废水,污水:生活污水排水量66t/ao

污水排放去向:厂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出租方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 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 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 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秦淮河。

1-1 废水排放标准

类别

项目

标准值

mg/L

标准来源

污水排放标准

COD

5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三级标准

氨氮、总磷《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 标准 B 等级

pH

6-9

SS

400

氨氮

45

总氮

70

总磷

8

1.2 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源,无废气产生排放。

1.3 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2

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

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2类区

60

5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1.4 固废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


表二: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2.1 工程内容及规模

2.1.1 项目由来

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设计、技 术开发、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该公司拟租赁江苏德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88号现有空闲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380m2(租赁协议 见附件),投资50万元建设精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后文简称本项目),项目建 成后可形成年加工14精密机械零部件的能力,项目已于20208月在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完成备案,备案证号为:江宁审批投备〔2020527号,项目代码:2020-320115-40-03-550593

公司于202012月申报了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在栖霞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20115-40-03-5505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相关规定,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委托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日修正),项目属于 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11月由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影响表并于2021114日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宁环表复(202115005号。

2.1.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88号(详见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建设单位: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380m2(租赁厂房面积)

投资金额:50万元

职工人数:6

工作时间: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60天,全年工作时间2080小时

行业类别及代码: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2.1.3.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88号,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东北侧;生产车间 内北侧为数控中心加工区,中部西侧为仓库,南侧为机床加工区及杂物堆存区;危险废物 暂存间位于车间外西北侧、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车间外部东北侧区,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厂区面积与环评规划面积一致,本项目不再新增面积。

2.1.4 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

1 给水

本项目用水量为81.8t/a来自市政管网。

2 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66t/a依托租方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其 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秦淮河。

3 供电

本项目用电量15万度/年,来自市政电网。

4 绿化

本项目依托租赁厂区周边的现有绿化。

本项目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2-1

2-1本项目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表(建筑物均为租赁)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380m2

租赁现有

贮运 工程

仓库

30m2

车间中部西侧

杂物堆存区

30m2

车间东南侧

公用 工程

给水

81.8t/a

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排水

66t/a

排入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供电

15万度/

由市政电网接入

环保 工程

废 气

-

-

废 水

雨污分流管网

-

满足《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的要求

规范化排污口

-




化粪池

2m3

处理后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 要求

噪 声

噪声治理

降噪量25dB

(A)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固 废

一般固废堆场

面积10m2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危险废物堆场

面积2m2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M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项目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工艺流程说明:

将外购的基材利用车床按尺寸车出产品外形坯料,通过数控加工中心对坯料进行精 铣加工处理,处理后部件采用攻丝机攻螺纹、倒角处理,钻床进行钻孔;终得成品。

在加工过程中采用切削液(液水比为1:19)对刀具进行润滑冷却,生产中会有废金 属边角料S1)、废切削液S2和噪声N产生。

此外,本项目设备定期更换产生废矿物油(S3)及含油抹布手套(S4);项目使用 切削液、润滑油产生的废包装桶(S5);以及员工生活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S6)

产污环节: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3.1 废气

本项目生产工序无废气产生。

3.2 废水

1)切削液用水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切削液(乳化液)与水配比按119比例进行稀释,企业每 年切削液用量约0.2t则切削液用水约3.8t在机械加工过程中,约90%的配水蒸发或 随工件带走损耗,约10%进入废乳化液,则废乳化液年产生量为0.58t工艺产生的废 乳化液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

2)生活用水

本项目职工定员6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的工业企 业职工坐班制办公用水定额高为50L/,年工作260天,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 78t/a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则产生生活污水66t/a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 25mg/L总氮 35mg/L总磷 4mg/L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利用池内位置相对固定的厌氧菌去除部分污染物,同时在 池内由于沉淀作用,部分悬浮物从水体中沉淀分离出来。由于污水在池内水力停留时间 短,水流湍动作用较弱,厌氧菌较少且由于位置相对固定而活性较差,因此,除COD悬浮物外,对其它各种污染物去除效果较差,COD去除效率为15%SS去除效率为30%

项目废水产排情况见3-1

废水量

t/a

污染物 名称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处理 措施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接管 标准 mg/L

66

COD

400

0.0264

依托租 赁厂区 化粪池

340

0.0224

500

SS

200

0.0132

140

0.0092

400

氨氮

25

0.0017

25

0.0017

45

总氮

35

0.0023

35

0.0023

70

总磷

4

0.0003

4

0.0003

8

3.3 噪声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车床、数控加工中心、钻穿、攻丝机等,单台噪声设备的 噪声值为75-85dBA,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见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一览表3-2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台等效声级

dBA

治理措施

降噪效果

dB A

1

车床

6

85

厂房隔声、 减振底座

25

2

数控加工中心

4

75

25

3

钻床

1

80

25

4

攻丝机

1

80

25

3.4 固废

项目危废库8m2,地面采用环氧地坪,能够做到防腐、防水、防渗透,危废库废气收集后汇入楼顶吸附装置,危废库进出口安装了视频监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储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

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苏环办[2019]327号)的相关要求,建设情况见表3-6

3-3 现有危废堆场设置情况与苏环办[2019]327号相符性分析

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

是否相符

涉危项目环评管理

环评文件中涉及有副产品内容的,应严格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依据其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等进行鉴别,禁止以副产品的名义逃避监管。对环评文件中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及时开展废物属性鉴别工作,将鉴别结论和环境管理要求纳入验收范围。鉴别为危险废物的,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的,应明确其贮存管理要求和利用处置方式、去向,接收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能力

不涉及

符合

项目环评自查自纠

对已通过环评审批尚未验收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进行自查,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对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属性、种类、产生量、贮存设施等与环评不一致的情形,属于重大变动的,按现行审批权限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企业已将危废情况纳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中

符合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企业已按照规定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符合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

企业已建立规范化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

符合

信息公开制度

加大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力度,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涉危企业应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企业有官方网站的,在官网上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企业在企业官网上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主要包括每月环境监测数据、环境监测计划、新改扩建项目、排污许可证等内容。已按照文件要求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符合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

企业已按要求设置规范设施标志

符合

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危废堆场内已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符合

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源,无废气产生排放。

符合

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

已在企业出入口、危废库外部及内部设置视频监控,并与厂区中控室联网

符合

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危废堆场内危废已根据种类及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危废库已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符合

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企业不涉及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

符合

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企业不涉及废弃剧毒化学品

符合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全面推行电子联单,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扩大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对接试点,实时共享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基础信息与运输轨迹信息。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在省内转移时要选择有资质并能利用“电子运单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承运危险废物

现有项目不涉及危废跨省转移,产生的危废省内转移,选择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安全处置

符合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含 油抹布和手套及生活垃圾。

1)废金属边角料

项目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金属屑约为1t/a收集后作为废品出售。

2)废切削液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切削液(乳化液)与水配比按119比例进行稀释,企业每 年切削液用量约0.2t则切削液用水约3.8t在机械加工过程中,约90%的配水蒸发或 随工件带走损耗,约10%进入废乳化液,则废乳化液年产生量为0.58t,属危险废物HW09 900-006-09,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 废润滑油

生产过程中润滑油循环使用,两年更换一次,产生量为0.02t/a属于危险固体废物, 危废代码为HW08900-249-08,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 废包装桶

本项目每年使用切削液10桶、润滑油2桶,单桶重按0.5kg计,则产生的废包装桶 为0.006t/a由于桶内沾染了有毒、有害物质,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需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 含油抹布和手套

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和手套为0.005t/a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根 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和手套混入生活垃 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环卫清运。

6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0.5kg/d计,本项目员工6人,年工作天数为260天,则生活垃圾产 生量为0.78t/a全部通过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结合上述工程分析,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版)进行工业固体废物属性及危险废物的判定。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产生和 属性判定情况汇总于表5-4固废危险性判定见表5-5,处置方法见表3-4

3-4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和属,

性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 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 生量 t/a

种类判断

固体 废物

副产品

判定依据

1

废金属边角料

生产加 工

固态

金属

1


/

《固体废物鉴别标 准通则》

GB34330-2017

2

废切削液

生产加 工

固态

切削液、水

0.58


/

3

废润滑油

设备维 护

液态

润滑油

0.02


/

4

废包装桶

生产与 设备维 护

固体

切削液、润 滑油及桶体

0.006


/

废水、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 结论

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精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从事精密机械零件加工,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88号。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11在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江宁审批投备〔2020527号).项目于2021114取得批复,批复号为宁环表复 〔202115005

1、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本项目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类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限制用地 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也未列入省国土资源厅、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 录(2013年本)》中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房地产权证》(详见 附件),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

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生态红线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 距离本项目厂址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大连山一青龙山水源涵养区2.02km (详见附图4), 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 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相关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19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南京市SO2PM10CO相关指标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的年均浓度、NO2年均浓度、。3 8小时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因此区域 属于不达标区。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江宁区人民政府根据《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 2018 122号)、《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宁 政发[20197号),并结合实际,于2019110日制定《江宁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 案》(江宁政发201905号),通过调整优化产业机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 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实施重大专项行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基础能力建 设等七条50点。采取以上措施后,南京市江宁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项目所在地纳污水体为秦淮河,其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 环境功能区要求。建设项目实施后,三废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不会改变周边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的角度来说建设的建设与周围环境是相容的,符 合相应的规划功能要求。

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量为81.8t/a水源来自当地自来水厂,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 鲜水使用要求。本项目用电15kWh/a由当地电网提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未突破当 地资源利用上线。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051号,本项目不在其准入负 面清单内;根据《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新(扩)建以下行业项目,符合其中的基本要求和空间环 境准入。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江宁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所列企业。

综上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

3、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项目实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源,无废气产生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GB/T31962-2015)1B级标准后接管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 滑油、废包装桶、含 油抹布和手套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保措施可行。

4)噪声:该项目应采用有效的减震隔音措施,高噪声设备须做到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环保措施可行。

4、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1)废气总量指标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源,无废气产生排放。

2)废水总量指标

本项目职工定员6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的工业企 业职工坐班制办公用水定额高为50L/(人天),年工作260天,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 78t/a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则产生生活污水66t/a3)固废总量指标

固废零排放。

5、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根据本项目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分析,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生产工艺等方面综合而言,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可控制在低水平,风险防范措施环保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符合南京市江宁区总体规划要求及产业定位;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总体上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4.2 建议

1、建设单位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切实可行的管理和督查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

2、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都得到妥善处置。

3、确实做好废水治理的工作,确保废水均达标排放。

4、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暂存场所应及时清洁,遇到污染时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或0.9%的过氧乙酸消毒。

4.3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表

4-1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表

序号

环评批复

具体落实情况

1

该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落实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已落实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2

废气排放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3

该项目应采用有效的减震隔音措施,高噪声设备须做到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该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机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

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手套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中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南京乾鼎长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手套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中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本次环保验收委托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取的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本次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2)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江苏省环境监测上岗证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后经过校准。

3)监测数据和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5.1 该项目监测分析方法

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见表5-1

5-1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类别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依据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

滴定管

50ml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1-1989

电子天平

AUW220D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752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752

总氮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752

PH

便携式pH计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PH

SX72

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声级校准

AWA6022A


5.2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相差不大于0.5dB,监测结果有效。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6.1 废水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6-1

6-1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项目、频次

测点编号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W1

水池排水口

CODSS、氨氮、TPTNPH

监测2

每天4

6.2 噪声

在厂区四界外1m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两次(昼间08:00-18:00夜间22:00-08:00测定次)。

6-2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频次

监测点位编号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Z1

厂区东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2

每天昼间1

Z2

厂区南厂界

Z3

厂区西厂界

Z4

厂区北厂界



表七:验收工况记录及监测结果

7.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于202132~2021033日进行,经核查,在验收监测期间运行工况见表7.1

7-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说明

名称

日期

设计生产能力(T/d

实际生产能力(T/d

生产负荷

生物检测

2021.03.02

0.053

0.050

94.0

2021.03.03

0.053

0.050

94.0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均达80%以上,主要检测设备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7-2,有组织废气工况参数见表7-3

7-2 检测期间气象条件

采样日期

检测频次

气温(

气压(kPa

风向

风速(m/s

天气

202132

一时段

21.0

101.47

2.1

二时段

21.0

101.47

2.1

三时段

21.0

101.47

2.1

2021033

一时段

21.0

101.47

2.1

二时段

21.0

101.47

2.1

三时段

21.0

101.47

2.1


7.2 监测结果

7.2.1 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源,无废气产生排放。

7.2.2 废水

项目2021032~3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大千所在园区污水排口监测期间CODSS、氨氮、总氮、TP值分别为24mg/L18mg/L0.357mg/L6.60mg/L3.25mg/L,各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由于艾德加内未设置单独排口,研发废水与大楼其他企业废水混合后排入园区污水站,故本次监测不对进口水样进行采样分析。

7-3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排污口编号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执行值

评价

2021032

2021033

均值(mg/L

均值(mg/L

E1

pH

7.37

7.33

7.34

7.31

7.33

7.27

7.32

7.26

7.35

7.3

6-9

达标

悬浮物

6

7

6

8

7

6

8

8

7

7

400

达标

氨氮

3.85

4.17

3.76

3.84

3.74

4.01

4.12

3.81

4.03

3.99

45

达标

总磷

3.05

3.07

3.12

3.02

3.06

3.11

3.09

3.14

3.07

3.10

8

达标

总氮

6.30

5.87

6.07

5.74

5.99

6.22

6.88

6.12

6.50

6.43

7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47

128

140

134

137

138

136

125

132

132

500

达标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7.2.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32日天气晴,昼间风速2.1m/s33日天气晴,昼间风速1.8m/s。生产正常,各噪声源运行正常。该项目202132~3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3dB(A)~55.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7-4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表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dB

标准值昼间/夜间(dB)

评价

202132

202133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Z1厂区东厂界

58.6

45.3

59.7

45.4

60/50

达标

Z2厂区南厂界

59.5

45.3

59.7

45.6

60/50

达标

Z3厂区西厂界

59.2

46.4

58.3

44.7

60/50

达标

Z4厂区北厂界

57.6

45.1

59.0

43.8

60/50

达标

7.3.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7-5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环评排水量(m3/a

排放浓度(均值,mg/L

环评总量(t/a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t/a

判定

2021.3.2

2021.3.3

综合污水

COD

66

137

132

0.0224

0.0033

达标

SS

7

7

0.0092

0.00066

达标

NH3-N

3.74

3.99

0.0017

0.00033

达标

TN

6.36

6.43

0.0023

0.00099

达标

TP

3.06

3.10

0.0003

0.000033

达标

核算

公式

根据环评,项目废水量为66t/a,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a)=污染物浓度(mg/L)*排水量(m3/a)/106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66t/a

C0D0.0224t/aSS0.0092t/a氨氮 0.0017t/a、总氮 0.0023t/a、总磷 0.0003t/a

水接管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终排放量为:废水量66t/aCOD

0.0033t/aSS 0.00066t/a氨氮 0.00033t/a总氮 0.00099t/a总磷 0.000033t/a

生活污水污染物总量拟在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已批总量指标内平衡。

表九:附图及附件

8.1 验收结论

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88号,建设“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精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租赁江苏德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精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年产 14 吨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占地面积 380 平方米,劳动定员 6 人,不设食堂及宿舍年工作260天,全年工作时间8小时。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达到80%。

1、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66t/a, 依托租方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 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等级标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秦淮河。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源,无废气产生排放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32日天气晴,昼间风速2.1m/s3,3日天气晴,昼间风速1.8m/s。生产正常,各噪声源运行正常。该项目202132~3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8dB(A)~59.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含 油抹布和手套及生活垃圾。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作为废品出售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环卫清运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8.2 建议

1、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定期处置危险废物,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一、附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厂区及周边分布图

3项目周边1000米环境现状图

4车间平面布置图

5、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图

二、附件

1项目备案证

2厂房租赁合同及房地产权证

3项目环评批复

4危废处置协议

5验收报告

6、检测单位资质

7、验收意见

建设

项目

项目名称

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精密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88

建设单位

南京大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

211103

联系电话

13951602592

行业类别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20.7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20.9

设计生产能力

年加工14T精密机械零部件

实际生产能力

年加工14T精密机械零部件

投资总概算(万元)

5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2.5

所占比例%

5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实际总投资(万元)

48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3

所占比例%

4.8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环评审批部门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宁环表复 〔202115005

批准时间

202012

环评单位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自主验收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t/h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Nm3/h

年平均工作时

2080h/a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厂区及周边分布图


附图2项目厂区及周边分布图


附图3、项目周边1000米环境现状图










4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5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图


附件1项目备案证



附件2厂房租赁合同及房地产权证















附件3环评批复

附件4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5验收报告









附件6检测单位资质







附件7验收意见